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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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许元公。
九月,众。(先是用田赋,又有会吴之费。o之费,芳味反,下同。)[疏]注“先是用田赋”o解云:在十二年。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孛者何?彗星也。其言于东方何?(据北斗言星名。o孛,音佩。彗星,囚岁反,又息遂反。)[疏]“孛者何”o解云:言是星,星名未有;
言非星,录为星称,故执不知问。o注“据北”至“星名”o解云:即文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是也。然则彼入于北斗,言其所孛之星名,今言于东方,故难之。
见于旦也。(旦者,方出。时宿不复见,故言东方,知为旦。)[疏]“见于旦也”o解云:于字亦有作“平”字者,误也。o注“旦者”至“为旦”o解云:旦者,
方出地,未相去离之辞,故曰旦者,
方出。当尔之时,宿皆不见,故曰时宿不复见也。星孛仍见,馀宿已没,是以不复指其孛之星,漫道其方而已,故言东方,知为旦也。
何以书?记异也。(周十一月,夏九月,在房心。房心,天子明堂布政之庭,于此旦见,与
争明者,诸侯代王治,典法灭绝之象,是后周室遂微,诸侯相兼,为秦所灭,燔书道绝。o治,直吏反。燔,扶元反。)[疏]注“周十一月,夏九月,
在房心”o解云:《堪舆》云“九月
体在大火”故曰
在房心也。云房心,天子明堂布政之庭,出《堪舆》,《星经》亦云也。o注“是后”至“道绝”o解云:《
秋说》云“趋作法,孔圣没,周姬亡,彗东出,秦正起,胡破术,书记散
,孔子不绝也”既言周姬亡,彗东出,故知由此孛星周室遂微也。言秦正起,亦由此孛星。《秦本纪》云“始皇名正,以二十六年灭周,而并天下”故云诸侯相兼,为秦所灭也。始皇、胡亥,并悉焚书,圣人之道,于斯绝矣,故曰燔书道绝。
盗杀陈夏区夫。(o陈夏,户雅反,一本作“廉”区夫,苦侯反,又古侯反,一本作“妪”音同,二传作“夏区夫”)十有二月,众。(黄池之会,费重烦之所致。)十有四年,,西狩获麟。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称西言狩,尊卑未分,据无王名。o狩,手又反。麟,力人反。)[疏]“何以书?记异也”o解云:麟者仁兽,大平之嘉瑞。而言记异者,当尔之时,周室大衰,为天下所厌,汉高方起,尧祚将复。兴者谓之瑞,亡者谓之异,然则何吉凶不并,瑞灾不兼之有乎?义亦通于此。o“非中国之兽也”o解云:谓有圣帝明王,然后乃来,则知不应华夏无矣。然则以其非中国之常物,故曰非中国之兽,不谓中国不合有,若似昭二十五年“有鹳鹆来巢”之下,传云“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禽也”之类是也。若然,皆非中国之物,鹳鹆言有来,而麟不言有来者,正以麟是善物,《
秋》慕之,
其常于中国,非今始有,非今始来之义,是以《梁传》云“其不言来,不外麟于中国也;其不言有,不使麟不恒于中国也”是也。o注“称西”至“未分”o解云:西者,四时之叔,是为卑称。狩者,天子诸侯之事,乃是尊名,故曰称西言狩,尊卑未分也。必知狩是天子诸侯之事者,正以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
”桓四年
“公狩于郎”之属故也。
薪采者也。(西者,据狩言方地,类人象也。金主芟艾,而正以
尽,木火当燃之际,举此为文,知庶人采樵薪者。o薪,音新。芟,所衔反。艾,鱼废反。樵,在焦反。)[疏]“薪采者也”o解云:薪采,犹言采薪也。言是庶人采薪者矣。o注“西者”至“方地”o解云:谓据其处,道其方地,曰西狩也。o注“类
人象也”o解云:正以西方为兑,少女之位,女子之卑,草木衰落,亦非可贵之义,故曰类
人象也。o注“金主”至“薪者”o解云:经言西者,
人象。金主芟艾,持斧之义,而文正以
尽,是火当绝木之时,今乃举此为文,即知庶人持斧,破木燃火之意,故曰知庶人采樵薪者,似若汉高祖起于布衣之内,持三尺之剑而以火应之,君临四海,从东乡西,以应周家木德之象也。
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据天子诸侯乃言狩,天王狩于河,公狩于郎是也。河
冬言狩,获麟
言狩者,盖据鲁变周之
以为冬,去周之正而行夏之时。o去周,起吕反。行夏,户雅反,下“于夏”同。)[疏]注“天王狩于河
”o解云:在僖二十八年云“公狩于郎者,在桓四年
。o注“河
”至“之时。o解云:若使周之正月,乃夏之仲冬,得冬猎田狩之时,即《大司马》职云“仲冬教大阅,遂以狩田”是也,但孔子作《
秋》,
改周公之旧礼,正朔三而反,当
行夏之时,取夏之孟冬以为狩时,夏之仲冬,不是田狩之月,是以桓四年
正月“公狩于郎”何氏云“狩例时,此月者,讥不时。周之正月,夏十一月也,
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牙,非所以养微者”是也。然则河
言狩者,周之季冬,当夏之十月,故得言狩矣。案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
”之时,乃冬言狩。今获麟之经
言狩者,盖据鲁为王而改正朔,方
改周之
以为冬,去其周之正月而行夏之时,由此之故
而言狩矣。
大之也。(使若天子诸侯。)曷为大之?(据略微。)[疏]注“据略微”o解云: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传云“孰及之?内之微者也”注云“内者,谓鲁也。微者,谓士也。不名者,略微也”是。然则《秋》之道略于微者,今而大之,故以为难矣。
为获麟大之也。曷为为获麟大之?(据鹳鹆俱非中国之禽,无加文。o为获,于伪反,下“为获”、“孰为”注“为谁”、“知为”皆同。鹳,音权。鹆,音。)[疏]注“据鹳”至“加文”o解云:即昭二十五年夏“有鹳鹆来巢”是也。
麟者,仁兽也。(状如,一角而戴,设武备而不为害,所以为仁也。《诗》云“麟之角,振振公族”是也。o振,之人反。)[疏]“麟者,仁兽也”o解云:《五行传》云“东方谓之仁”又云“视明礼而麟至”言人君但当其视能明,其礼又,而麟至也,是以《
秋说》云“麟生于火,游于中土,轩辕大角之兽”然则麟为土蓄而言仁兽者,正以设武备而不害物,所以为仁。而《异义》“《公羊》说”云“麟者,木
,一角,赤目,为火候”下注亦云“麟者,木
”者,正以设武备而不害物,有仁之物,属东方,赤目为火候火,乃木之子,谓之木
亦何伤。又《冠子》云“麟者,北方玄枵之兽,
之
”者,正以五行相配言之,水为土妃,水土构
而生麟,得土气者
似父,得水气者
似母,盖以麟得水气,故云玄枵之兽,
之
也。o注“状如”至“是也”o解云:《释兽》云“麟,身牛尾,一角”郭氏曰“角头有
”故此云状如一角也。《广雅》云“麟,狼额
角”故此注云而戴
。云设武备而不为害,所以为仁也者,
道中央之畜,而传得谓之仁兽之义,云《诗》云“麟之角,振振公族”是也者,在《麟趾》之篇也。引之者,
道麟角末有
,示有武而不用,故得谓之仁,当时公族,皆振振然而信厚,亦为仁之义,故得并引之。
有王者则至,(上有圣帝明王,天下大平,然后乃至。《尚书》曰:“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援神契》曰:“德至鸟兽,则凤皇翔,麒麟臻。”o大平,音泰,下“大平”皆同。拊,芳甫反。援,音袁。麒,音其。)[疏]注“上有”至“乃至”o解云:若今未大平而麟至者,非直为圣汉将兴之瑞,亦为孔子制作之象,故先至。故《孝经说》云“丘以匹夫徒步,以制正法”是其者获麟,兼为庶人作法之义也。o注“尚书”至“率舞”o解云:《咎繇谟》之文也,彼郑注云“箫韶,舜所制乐”宋均注《乐说》云“箫之言肃,舜时民乐其肃敬,而纪尧道,故谓之箫韶。或云韶,舜乐名。舜乐者,其秉箫乎”郑氏又云“乐备作谓之成,箫韶作,九备而凤皇乃来仪,止巢乘匹。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者,石,磬也。百兽,服不氏所养者,谓音声之道与政通焉”引之者,
道上有圣帝明王,天下大平,瑞物乃来之义。o注“援神”至“麟臻”o解云:《释兽》云“,如马一角,不角者骐”舍人云“如马而有一角,不有角者名骐”然则麒麟非直雄雌之异,其体亦别。
无王者则不至。(辟害远也。当秋时,天下散
,不当至而至,故为异。)[疏]注“辟害远也”o解云:谓无道之世,刳胎杀夭,是以瑞物亦不来游也,即《家语》云“孔子曰: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レ巢毁卵,则凤皇不翔”是也,故云辟害远也。
有以告者曰:“有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见时无圣帝明王,怪为谁来。o有の,本又作“麇”亦作“”皆九伦反,獐也。)[疏]“有以”至“角者”o解云:即《孔丛》云“叔孙氏之车子曰商,樵于野而获麟焉,众莫之识,以为不祥,弃之五父之衢。冉有告孔子曰:‘有の角,岂天下之妖乎?’夫子曰:‘今何在?吾将观焉。’遂往。谓其御高柴曰:‘若求之言,其必麟乎?’到,视之曰:‘今宗周将灭,无主,孰为来哉!兹
麟出而死,吾道穷矣。’乃作歌曰‘唐虞之世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由?麟兮麟兮我心忧’”是也。然则此告者,其冉求也。若以《孔丛》合之此传,则乡云薪采者,还是商也。而《
秋》不言之者,略微故也。不言为汉获之者,微辞也。故《
秋说》云“不言姓名为虚主”宋氏云“刘帝未至,故云虚主。若书姓名,时王恶之”是其义也。o注“见时”至“谁来”o解云:下注云“夫子素案图录,知庶姓刘季当代周,见采薪获麟,知为其出”然则夫子素知此事,而云“孰为来哉”以怪之者,盖畏时远害,假为微辞,非其本心,注解其语,故见时无圣帝明王,怪为谁来矣。或者素案图录,知刘季当代周,但初见之时,未知薪采获麟为之出,仍自未明,故作此言也,乃后详审,方知为薪采者所获,于是焕然而寤,是以泣之亦何伤乎?
反袂拭面,涕沾袍。(袍,衣前襟也。夫子素案图录,知庶姓刘季当代周,见薪采者获麟,知为其出,何者?麟者,木。薪采者,庶人燃火之意,此赤帝将代周居其位,故麟为薪采者所执。西狩获之者,从东方王于西也,东卯西金象也;言获者,兵戈文也:言汉姓卯金刀,以兵得天下。不地者,天下异也。又先是众冬踊,彗金
扫旦置新之象。夫子知其将有六国争︹,从横相灭之败,秦项驱除,积骨
血之
,然后刘氏乃帝,深闵民之离害甚久,故豫泣也。o袂,弥世反,衣袖也。涕,他礼反。袍,步刀反,又步报反,衣前襟也。襟,音金。王于,于况反。下“火王”、“而王”、“之王”同。从横,子容反。驱除,并如字,又上丘具反;下直据反。)[疏]“反袂拭目”o解云:目亦有作“面”字者。云涕沾袍者,袍亦有作“衿”字者,以衣前襟言之,袍似得之。o注“夫子”至“代周”o解云:盖见《中候》云:卯金刀帝出,复尧之常,是其案图录,从亭长之任而为天子,故谓之庶姓矣。o注“何者”至“之意”o解云:《
秋说》云“麟生于火,游于中土,轩辕大角之兽”然则麟为土畜而言木
者,正以《公羊说》云“麟者,木
,一角赤目,为火候”既为火候,是木之子,谓之木
亦何伤?旧云木生火,火生土,麟为土畜,亦受气于祖,
合人仁,故为木
也。庶人采薪,本供庖爨,意
燃之,故曰采薪,庶人燃火之意也。木虽生火,火复烧木,即汉以火德承周之后而能灭之,故曰此赤帝将代周居其位也。云故麟为薪采者所执,其若不然,麟为异物,体形不小,薪采只夫,宁能轻获之乎?o注“西狩”至“天下”o解云:言西狩获之者,即是从东方而王于西方之象,卯在东方,金在西方,故曰东卯西金象也。言获者,兵戈之文,是其有刀之义也,故曰言姓卯金刀,以兵得天下,言刘季起于丰沛之间,提三尺之剑而入秦
,是其卯金刀从东王于西,以兵得天下之事也。o注“不地”至“异也”o解云:所以不言西狩于某获麟者,正以讥见于鲁,乃为周王将亡之异,是以不举小地之名,亦得为王鲁之义,故曰不地者,天下异也。云又先是螽冬踊者,即上十二年“冬,十有二月,螽”十三年冬“十有一月,螽”是也。云彗金
归旦置新之象者,即上十三年“冬,十有二月,有星孛于东方”传云“孛者何?彗星也”者是;孛从西方乡东,故曰金
;彗者,埽除之象,乡晨而见,故曰埽旦也。然则螽冬踊者,乃是天不能杀,地不能理,故为六国争强,天下大
之象也。金
埽旦,乃是秦项驱除,刘氏乃帝之义,故何氏云焉。o注“夫子”至“之败”o解云:六国者,即燕、齐、楚、韩、魏、赵也。当尔之时,齐据东蕃,燕、楚强于南北,韩、魏、赵居于晋洛之间,各自保险,迭相征伐,故曰六国争强也。《战国策》云“秦横有周,故谓之横;燕、楚南北而远,故谓之从。苏秦在东而相六国,谓之合从;张仪在西而相秦以成,谓之连横”故彼下文“从成则楚王,横成则秦帝。苏公居赵,秦兵不敢东伐;张仪在秦,楚兵绝于西”是也。苏公既死,张仪以横灭从,是从横相灭之败也。o“秦项驱除”o解云:始皇据秦,藉灭周之资而殄六国,项羽因胡亥之
而笼括天下,皆非受命之帝,但为刘氏驱其狐,除其狼而已,故曰秦项驱除。o注“积骨”至“泣也”o解云:
亦有作“害”者。尔时天下土崩,英雄鹊起,秦项之君,视人如芥,ゾ函之处,积骨成山;平原之地,血
如海,故曰积骨
血之
也。自此以后,高祖乃兴,故曰然后刘氏乃帝。
颜渊死,子曰:“噫!(噫,咄嗟貌。o噫,于其反。咄,丁忽反。)[疏]注“噫,咄嗟貌”o解云:咄嗟,犹叹息,即里语曰咄嗟之间也。《弟子传》云“颜渊少孔子三十岁,三十二而卒。”以此言之,则颜渊之生,昭十九年矣;及其卒时,当哀三年,而至此乃言之者,传家追言之。亦何伤?
天丧予!”(予,我。o丧,息反。予,羊汝反,我也。)[疏]“天丧予”o解云:圣人之道,当须辅佐而成,是以《家语》及《殷传》云“自予得回也,门人加亲也”今而遭命,故曰天丧予;而《论语》云“非助我者”谓非师徒弟子共相发起之义,盖
显聪
,非是不助也。
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祝,断也。天生颜渊、子路,为夫子辅佐,皆死者,天将亡夫子之证。o断,丁管反。)[疏]“子路死”至“祝予”o解云:若依《左氏》,则获麟之后,当哀十五年,卫大子蒯聩入国之时,子路乃死,卫人醢之。孔子闻之,为之覆醢。今已言死者,公羊子于后言之,未足为妨也。
“自予得由也,恶言不至于耳”是其为辅佐之义也。注“祝,断也”者。言天祝恶已之道德,亦是断绝之义也。o注“天生”至“之证”o解云:若以理言之,则四科十人,游、夏之徒,皆为夫子之辅佐,故《孝经说》云“《
秋》属商,《孝经》属参”是也。今特言二人者,以其先卒故也。良辅之内,二人先死,亦非助之义,故曰将亡夫子之证。
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加姓者,重终也。麟者,大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没之徵,故云尔。)[疏]“西狩”至“穷矣”o解云:麟之来也,应于三义:一为周亡之徵,即上传云“何以书?记异也”是也;二为汉兴之瑞,即上传云“孰为来哉!孰为来哉”虽在指斥,意在于汉也;三则见孔子将没之徵,故此孔子曰“吾道穷矣”是也。o注“加姓”至“云尔”o解云:正以上文再发子曰,皆不加姓故也。云麟者,大平之符,圣人之类者,以皆有圣帝明王,然后乃见,故谓之类也。注又云时得麟而死者,即《孔丛子》云“麟出而死,言道穷矣”是也。
《秋》何以始乎隐?(据得麟乃作。)[疏]注“据得麟乃作”o解云:正以《演孔图》云“获麟而作《
秋》,九月书成”是也。而《揆命》篇云“孔子年七十岁,知图书,作《
秋》”者,何氏以为年七十岁者,大判言之,不妨尔时七十二矣,犹如卜世三十,卜年七百之类也。
祖之所逮闻也。(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疏]“祖之所逮闻也”o解云:何氏以为公取十二,则天之数,故隐元年“益师卒”之下,注云“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是也。今此传云“祖之所逮闻”者,谓兼有天数之义,亦问闻而知,亦取制服三等之义,故隐元年注云“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斩衰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高祖父母齐衰三月”是也。o注“记”至“之害”o解云:假云道,我记高祖以来事者,谓因已问父得闻昭、定、哀之事,因父问祖得闻文、宣、成、襄之事,因祖问高祖得闻隐、桓、庄、闵、僖之事,故曰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以此言之,则无制作之义,故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也。
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以复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于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也;所闻之世,恩王父少杀,故立炀不
,武
是也;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杀,故子赤卒不
,子般卒
是也。o传,直专反,注“传闻”同。复,扶又反。臣见,贤遍反,下“
见”同。少杀,所戒反,下同。般,音班。)[疏]注“所以复发”至“义异”o解云:隐元年“冬,十有二月”
“公子益师卒”传云“何以不?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然则彼已有传,今复发之者,正以益师之卒所以不
者,以其恩远,孔子所不见,
道当时之君无恩于其臣,是以大夫之卒,不问有罪与不,例皆不
以见之,是以须发三代异辞之言。今此西狩获麟当所见之世,已与父时之事,
道当时之臣有恩于其君,故为微辞,不忍正言其恶,是以复须发传,道其三代异辞之意。然则言益师以臣见恩者,言益师之经,以臣之故见君恩之薄厚也。云此以君见恩者,今此获麟之经以君之故,见臣恩之厚薄,其义实异,故重发。案桓二年“成宋
”之下,传云“内大恶讳,此其自言之何?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氏云“所以复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也”然则桓公之时,已发见君恩之传,今复发之者,正以桓公之时,
见其臣无恩于其君,是以不为之讳大恶;今时有恩于其君,为之讳而作微辞也。彼注云“嫌义异也”此复注云“义异”是其一隅,何氏不决之者,从可知省文也。云故多微辞也者,即定元年传云“定、哀多微辞”注云“定公有王无正月,不务公室,丧失国宝;哀公有黄池之会,获麟,故总言多”是也。云故立炀
不
者,即定元年秋九月“立炀
”是也。云武
者,即成六年“二月,辛巳,立武
”是也。正以《公羊》之义,失礼鬼神例
,故如此解之也。云子赤卒不
者,即文十八年“冬,十月,子赤卒”是也。云子般卒
是也者,即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是也;文十八年“子卒”之下,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何以不
?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
?不忍言也”注云“所闻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
,与子般异”是也。
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据哀公未终也。)[疏]注“据哀公未终也”o解云:正以未见公薨之文故也,且以《左氏》言之,即哀二十七年,公逊于越而因卒,则知今未终。
曰:“备矣!”(人道浃,王道备,必止于麟者,见拨
功成于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于周为异,《
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绝笔于
,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又
者岁之始,能常法其始则无不终竟。o道浃,子协反,一本作“币”拨,卜末反,理也。应,应对之应。)[疏]注“人道”至“效也”o解云:浃亦有作“币”字者,正以三代异辞,因父以亲祖,以亲曾祖,以曾祖亲高祖,骨
相亲极于此,故云人之道浃也。云王道备者,正以拨
于隐公,功成于获麟,懔懔治之,至于大平,故曰王道备也。云必止至于麟者,正以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
秋》,但孔子
道从隐拨
,功成于麟,是以终于获麟以示义,似若尧、舜之隆,制礼作乐之后,箫韶九成,凤皇乃来止,巢而乘匹之类也。云故麟于周为异者,即上传云“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是也。云《
秋》记以为瑞者,记亦有作“”者,今解彼记也。云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者,言若不致瑞,即大平无验,故《
秋》记麟为大平之效也。o注“绝笔”至“汉也”o解云:四时具,然后为年,此乃《
秋》之常,今不书下三时者,
起木应之君将亡,
别起为王,是以此处不得记之。且获麟既记,制作之道已备,当
以之授于汉帝,使为治国之法,是以不得录于三时矣。o注“又
”至“终竟”o解云:所以然者,始正则僖十六年传云“朔有事则书,晦有事不书也”者,义亦通此。
君子曷为为《秋》?(据以定作五经。)[疏]“君子曷为为《
秋》”o解云:君子,谓孔子。曷为今
始为《
秋》乎?嫌其大晚于诸典之后。o注“据以定作五经”o解云:何氏以为孔子领缘五经,皆在获麟之前故,故言此。何氏知然者,正以《论语》云“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案孔子自卫反鲁,在哀十一年冬,则知料理旧经,不待天命者,皆在获麟之前明矣。而《论语》直言乐正《雅》、《颂》,文不备矣。言料理五经在获麟之前,何故作《
秋》独在获麟之后乎?故据五经以难之。
拨世,(拨,犹治也。)反诸正,莫近诸《
秋》,(得麟之后,天下血书鲁端门曰:“作法,孔圣没,周姬亡,彗东出,秦政起,胡破术,书记散,孔不绝。子夏明
往视之,血书飞为赤乌,化为白书,署曰《演孔图》,中有作图制法之状。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时变,却观未来,豫解无穷,知汉当继大
之后,故作拨
之法以授之。o近,附近之近,又如字。演,以善反。)[疏]“拨
”至“《
秋》”o解云:孔子未得天命之时,未有制作之意,故但领缘旧经,以济当时而已。既获麟之后,见端门之书,知天命已制作,以俟后王,于是选理典籍,
为拨
之道,以为《
秋》者,赏善罚恶之书,若
治世,反归于正,道莫近于《
秋》之义,是以得天命之后,乃作《
秋》矣,即上云治世之要务,义亦通于此。o注“得麟”至“之状”o解云:《演孔图》文也。疾作王者之法,孔氏圣人将
没矣,周王姬氏将亡,是以十三年冬彗星出于东方矣。秦始皇名正,方
起为天子,其子胡亥破先王之术,当尔之时,书契纪纲尽皆散
,唯有孔氏《
秋》口相传者,独存而不绝。孔子闻之,使子夏往视其血书,其血乃飞为赤乌,其书乃化为白书,署之曰:此是《演孔图》中义理,乃有训作之象,制法之形状矣。案《秦本纪》云“秦皇为无道,周人以旧典非之,乃用李斯之谋,
以愚黔首,于是燔《诗》、《书》”云。然则始皇燔《诗》、《书》,而言胡破术者,谓始皇燔之不尽,胡亥亦燔之,科举之亦何伤?云孔子仰推天命者,谓仰推寻天命,即端门之命是也。云俯察时变者,即螽冬踊,彗星埽旦之象是也,
尊天命,故以俯仰言之。云却观未来,豫解无穷,知汉当继大
之后,故作拨
之法以授之者,谓知其承大
之后,天下未醇,故作治
之法以授之矣。若
之《
秋》,即所传闻之世是也,故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彼注云“善其近正,似于古而不相背,故书以拨
也”是也。
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作传者谦不敢斥夫子所为作意也。尧、舜当古历象月星辰,百兽率舞,凤皇来仪,《
秋》亦以王次
,上法天文,四时具然后为年,以敬授民时,崇德致麟,乃得称大平,道同者相称,德合者相友,故曰乐道尧、舜之道。o其为,于伪反,注“所为”同。是与,音馀,下及注同。)[疏]“则未”至“是与”o解云:为音于伪反。公羊子谦不敢斥言孔子作《
秋》,故依违云,则未知其为此《
秋》,可以拨
世而作之与?o其诸”至“道与”o解云:其诸,辞也,即桓六年“子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注云“其诸,辞也”是也。君子,谓孔子。不知为是孔子而乐尧、舜之道,是以述而道之与?o注“尧舜”至“之道”o解云:言尧舜当古历象
月星辰者,《尧典》文也。云“百兽率舞者,《舜典》、《咎繇谟》皆有其文也。云凤皇来仪者,《咎繇谟》文也。云《
秋》亦以王次
,上法天文,四时具然后为年,以敬授人时者,
似尧、舜当古历象
月星辰以敬授人时也。云崇德致麟,乃得称大平者,
似尧、舜百兽率舞凤皇来仪是也。云道同者相称者,谓孔子之道同于尧、舜,故作《
秋》以称述尧、舜是也。云德合者相友者,友者,同志之名。言孔子之德合于尧、舜,是以
而慕之,乃作《
秋》,与其志相似也。
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末不亦乐后有圣汉,受命而王,德如尧、舜之知孔子为制作。)[疏]“末不”至“子也”o解云:孔子之道,既与尧、舜雅合,故得与尧、舜相对为首末,然则指孔子言不亦也。尧、舜之时,预知有己而制道术,预知有己而为君子而慕之,巳亦预制《秋》授刘帝,是孔子亦
慕尧、舜之知君子而效之。
制《秋》之义以俟后圣,(待圣汉之王以为法。)[疏]“制
”至“后圣”o解云:制作《
秋》之义,谓制《
秋》之中赏善罚恶之义也。
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乐其贯于百王而不灭,名与月并行而不息。)[疏]“以君”至“此也”解云:君子,谓孔子。所以作《
秋》者,亦乐此《
秋》之道,可以永法故也。o注“乐”至“不息”o解云:《
秋》者,赏善罚恶之书,有国家者最所急务,是以贯通于百王而不灭绝矣,故孔子为后王作之。云名与
月并行而不息者,谓名之曰《
秋》,其合于天地之利,生成万物之义,凡为君者不得不尔,故曰名与
月并行而不息也。利,生成万物之义,凡为君者不得不尔,故曰名与
月并行而不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