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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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一年,,齐国书帅师伐我。
夏,陈袁颇出奔郑。(o颇,破多反。)五月,公会吴伐齐。
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o艾,五盖反。)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战不言伐,举伐者,鲁与伐而不与战。不从内与伐,使吴为主者,吴主会,故不与夷狄主中国也。言获者,能结偏战,少进也。o与伐,音预,下“不与伐”同。)。
[疏]“获齐国书”o解云:宣二年“获宋华元”之下,何氏云“复出宋者,非独恶华元,明
辱及宋国”然则今此复出齐者,亦然,但省文从可知,故不注。o注“战不”至“与战”o解云:战不言伐者,庄十年传文。而此举伐者,当尔之时,鲁但与其伐而不与其战,故得两举之矣。o注“不从”至“国也”o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季孙行父”云云“会晋克”云云“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注云“大夫敌君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得敌诸侯也”然则克之徒得敌齐侯者,正以鲁人与在,随从王者大夫,是以得序于上而王齐侯,今亦云鲁公与伐,而不使吴为主,序齐下者,正以吴是时为主会,若其与之,而序于齐上,即是夷狄之主中国,是以退之矣。若然,案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必阝”林父序于楚子之上,亦应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而注云“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以恶晋”者,正以楚庄王称子,据彼君文成矣。有王伯之事,虽以臣及君,不嫌晋直。今吴称国,君文不成,而序国书之下,宁得类乎?o注“言获”至“进也”o解云: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云“曷为不言其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又昭二十三年秋“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
父”
“获陈夏”传云“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其言获陈夏何?吴少进也”注云“能结偏战,行少进,故从中国辞治之”今经亦然,故以言此。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
卫世叔齐出奔宋。
十有二年,,用田赋。何以书?(据当赋税,为何书。o为何,于伪反,下“为同宗”同。)讥,何讥尔?讥始用田赋也。(田,谓一井之田。赋者,敛取其财物也。言用田赋者,若今汉家敛民钱,以田为率矣。不言井者,城郭里若亦有井,嫌悉赋之。礼,税民公田,不过什一,军赋十井不过一乘。哀公外慕︹吴,空尽国储,故复用田赋,过什一。o为率,音律,又音类。乘,绳证反。复,扶又反。)[疏]注“田,谓一井之田”o解云:知如此者,正以《家语·政论》篇云“季康子
以一井田出赋法焉”又《鲁语下》篇云“孔子谓冉求曰:田一井,出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案彼二文,皆论此经用田赋之事,而言一井,故知然也。o注“不言井”至“赋之”o解云:凡言田者,指垦土之处,言井者,但是方里之名。若言用井赋,则嫌城郭里巷之内,但有一井之处,悉皆赋之,故云不言井者,城郭里巷亦有井,嫌悉赋之。o注“礼税”至“什一”o解云:即宣十五年传云“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是也。云“军赋十井不过一乘者,何氏以为公侯方百里,案诸典籍,每有千乘之义,若不十井为一乘,则不合,郑氏云“公侯方百里,井十则赋出革车一乘”者,义亦通于此。云哀公外慕︹吴者,即上十年
“公会吴伐齐”;十一年夏“公会吴伐齐”;此年夏“公会吴于橐皋”之属是也。云故复用田赋,过什一者,对常赋以为复矣。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据鲁大夫无孟子。)[疏]“孟子者何”o解云:言鲁女,不言孟姬;
言夫人,经不书葬,故执不知问。
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据不称夫人某氏。)[疏]注“据不”至“某氏”o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属是也。
讳娶同姓,盖吴女也。(礼,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为同宗共祖,人伦,与禽兽无别。昭公既娶,讳而谓之吴孟子。《
秋》不系吴者,礼,妇人系姓不系国,虽不讳,犹不系国也。不称夫人不言薨,不书葬者,深讳之。)[疏]“盖吴女也”o解云:公羊子不受于师,故疑之。o注“礼不”至“无别”o解云:上《曲礼》云“取
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郑氏注云“为其近禽兽也。妾
,或时非媵,取之于
者,世无本系者”是也。云为同宗共祖,
人伦,与禽兽无别者,
取《曲礼上》云“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
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之文乎”o注“昭公”至“孟子”o解云:昭十年注云“去冬者,盖昭公娶吴孟子之年,故贬之”然则此言昭公既娶者,谓从昭十年以来也,而讳之吴孟子者,即《论语》云“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坊记》云“《鲁
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是也。o注“
秋”至“国也”o解云:言妇人系姓不系国者,即隐元年“仲子”下,注云“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同姓也”;二年“夫人子氏”之下,注云“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号,义与仲子同”是。言昭公之时,讳之不谓之吴姬,谓之吴孟子,而《
秋》直谓之孟子,不系吴者,正以妇人不系国故也。言虽不讳,犹不系国者,正以文姜、穆姜之属,亦不系国言之故也。o注“不称”至“讳之”解云:若言夫人,又若言薨,当言夫人姬氏薨;若葬,当言葬我小君昭姬,皆为大恶,大恶不可言,故曰深讳之也。而云孟子卒者,若言宋之长女,为鲁侯之妾而卒之,犹如定十五年秋“姒氏卒”之类。
公会吴于橐皋。(o橐,章夜反,一音。)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运。(o运,《左氏》作“郧”)宋向巢帅师伐郑。
冬,十有二月,众。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众者,与杀俱藏。周十二月,夏之十月,不当见,故为异。比年再众者,天不能杀,地不能埋,自是之后,天下大
,莫能相
,宋国以亡,齐并于陈氏,晋分为六卿。o众,音终,本亦作“螽”注同。见,贤遍反。)[疏]注“比年再螽”o解云:即下十三年冬十二月螽是也。o注“宋国”至“六卿”o解云:皆在
秋后。考诸旧本,宋是“宗”字,然则宗国犹大国。言天不能杀,地不能埋,天下大
,莫能相
,是其纪纲之国,灭亡之象,是故齐并于陈氏,晋分为六卿。若作“宋”字,何氏更有所见。《
秋说》云“陈氏篡齐三年,千人合葬,故螽冬踊者,是其螽为齐亡之一隅也”案《左氏》及《史记》,皆云晋亡分为魏、赵、韩,今云晋分为六卿者,盖其初时,晋君失政,六卿用事,不妨其下灭时但三家分之矣。
十有三年,,郑轩达帅师取宋师于。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反也。(前宋行诈取郑师,今郑复行诈取之,苟相报偿,不以君子正道,故传言诈反。反,犹报也。o,五咸反,一音鱼及反。易,以豉反,下同。郑复,扶又反,秋以下注同。偿,时亮反。)[疏]“其言取之何”解云:上九年注云“据诈战言败也,故此省文,不复言之也”o注“前宋”至“郑师”o解云:即上九年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是也。
夏,许男戌卒。(比陈、蔡不当复卒,故卒葬略。o男戌,本亦作“成”)[疏]注“比陈”至“葬略”o解云:昭八年冬“楚师灭陈”十一年“楚师灭蔡”至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二十年冬“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庐卒”二十一年“,王三月,葬蔡平公”;定四年“
,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夏“六月,葬陈惠公”定六年“郑游速灭许,以许男斯归”;今年“夏,许男戌卒”秋“葬许元公”然则陈、蔡之灭,非吴、庐之罪,及其存时,乃为大国所复,但以不受封于天子,故书君以见之,仍以前君死位,非其自复,其国合存,故许录其卒葬也。而许男斯者,为郑所灭,不能死位,许国合绝,不足存之,而戌自复,罪恶深矣。若比之陈、蔡,不当合录,而录之者,正
见其前君不死位,后君自复之恶深,是以书其卒葬,而去其
月以见矣,故曰此陈、蔡不当复卒,故卒葬略之也。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吴何以称子?(据救陈称国。)[疏]注“据救陈称国”o解云:十年冬“吴救陈”是也。
吴主会也。(以言及也。时吴︹而无道,败齐临,乘胜大会中国。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侠毂而趋,以诸夏之众,冠带之国,反背天子而事夷狄,甚不可忍言,故深为讳辞,使若吴大以礼义会天下诸侯,以尊事天子,故进称子。o背,音佩。)[疏]注“以言”至“而趋”o解云:以经言及吴,即知吴主会,何者,正及者汲汲之辞,即僖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以下“会王世子于首戴”注云“言及者,因其文可得见汲汲也”然则彼云及齐侯,齐侯主会,则知此言及吴子,吴子主会明矣,故云以言及也。云时吴强而无道,败齐临,乘胜大会中国者,即上十一年“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者,是败齐师于临之事。正以吴为夷狄,数伐中国而败之,故谓之无道。字然有作“晋”字,若作“晋”字,以黄池为近晋,晋人畏而会之,故曰临晋。云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侠毂而趋者,《
秋说》文也。以下传及注云,则天下尽会,而《
秋说》特举此六国,时为之役,故遍举之,或言不尽意故也。o注“以诸”至“称子”o解云:诸夏众强,不复如礼,反弃君父而事夷狄,
辱之甚,不忍言,故深为讳,进吴称子矣。而言冠带之国者,正以夷狄之人,不知冠带故也,是以《梁传》云“吴王夫差曰‘好冠来’,孔子曰‘大矣哉,夫差未能言冠而
冠也’”范氏云“不知冠有等差,唯
好冠”是也。
吴主会,则曷为先言晋侯?(据申之会,楚子主会序上。)[疏]注“据申”至“序上”o解云:即昭四年“夏,楚子、蔡侯”以下“会于申”是。
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明其实自以夷狄之︹会诸侯尔,不行礼义,故序晋于上。)其言及吴子何?(据锺离之会殊会吴,不言及。僖五年公及齐侯,齐侯主会益明矣。)[疏]注“据锺”至“言及”o解云:即成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以下“会吴于锺离”是也。o注“僖五”至“明矣”o解云:即僖五年“公及齐侯、宋公”以下“会王世子于首戴”然则案如彼经,书公及齐侯,齐侯主会,此云及吴,则是吴子主会益明矣,何言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乎?是以据而难之。
会两伯之辞也。(晋序上者,主会文也。吴言及者,亦人往为主之文也。方不与夷狄主中国,而又事实当见,不可醇夺,故张两伯辞。先晋,言及吴子,使若晋主会为伯,吴亦主会为伯,半抑半起,以夺见其事也。语在下。o当见,贤遍反,年内皆同。)[疏]注“吴言”至“文也”o解云:凡言及者,汲汲之辞。今言及吴子,则似吴子先在是,天下之人,慕而往事之然,故曰人往为主之文。o注“半抑”至“在下”o解云:序晋于上,是其抑之。言及吴子,起其为伯也,故曰半抑半起矣。序晋于上,是其夺,言及吴子,亦见其为伯之事,故曰夺见其事。
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据伯主人。)[疏]注“据伯主人”o解云:谓为伯者,主领会上之人矣。
重吴也。(其实重在吴,故言及。举晋者,讳而不盈。)[疏]注“其实”至“不盈”o解云:谓其实处权重在于吴,故言及吴子,作汲汲之文矣。经言公会晋侯,是其讳为吴所主也。晋侯之下,即言及吴子,是其不盈其讳文也,何者?晋是大国而汲汲子吴,还是吴为会主之义也。僖二十三年夏“宋公慈父卒”传云“何以不书葬?盈乎讳也”注云“盈,
也,相接足之辞也”然则此言讳而不盈者,意
取彼传文矣。
曷为重吴?(据常殊吴。)[疏]注“据常殊吴”解云:即成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晋士燮”以下“会吴于锺离”;襄十年“,公会晋侯”以下“会吴于相”之属是也。
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以晋大国,尚犹汲汲于吴,则知诸侯莫敢不至也。不书诸侯者,为微辞,使若天下尽会之,而鲁侯蒙俗会之者,恶愈也。齐桓兼举远明近,此但举大者,非尊天子,故不得褒也。主书者,恶诸侯君事夷狄。o恶诸,乌路反。)[疏]注“不书”至“恶愈”o解云:若实而言之,天下诸侯宁可悉至,但
见其重在吴偏至之辞而巳。其历言某侯某侯,则实不至者不可空言,是以举其最大之国,作天下尽会之义矣。o注“齐桓”至“褒也”o解云:僖二年“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贯,传云“江人、黄人者何?远国之辞也。远国至矣,则中国曷为独齐、宋至尔?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然则齐桓之时,非独举大以明小,亦兼举远以明近。今此但举晋者,非尊天子,不得褒为远夷皆至之辞,则传云“天下诸侯莫敢不至”者,据九州之内言之,亦得谓之天下矣。o注“主书”至“夷狄”o解云:《
秋》见义,非唯一种,一则见吴之强暴,一则见晋之衰微,但主书之情,本恶诸侯君事夷狄,馀者兼见之矣。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于越入吴。
秋,公至自会。(有致者,顺讳文也。)[疏]注“有
”至“文也”o解云:庄六年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然则今此冠带之国,敛手从夷,乃是可
之次,而致之者,正
顺其讳文,使若吴尊事天子以会诸侯,诸侯得意,以会致之然,故曰顺讳文也。
晋魏多帅师侵卫。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据上七年言曼多。o魏多,《左氏》作“魏曼多”)[疏]注“据上”至“曼多”o解云:即上七年“魏曼多帅师侵卫”是也。
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复就晋见者,明先自正而后正人。正人当先正大以帅小。)[疏]注“复就”至“帅小”o解云:定六年冬“仲孙忌帅师围运”传云“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注云“为其难讳也。一字为名,令难言而易讳,所以长臣子之敬,不下也。《
秋》定、哀之间,文致大平,
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然则彼已于鲁见讫,今复就晋见之者,明先自正而后正人也。等是正人而于晋者,见当先正大国以帅于小国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