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也在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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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後的陽光斜曬著,陽臺門沒關,透過那幅象牙白的窗紗,陽光像被整整齊齊地梳過了,又打成捆,一方一方地印在地上,像人工剪成的一個個“喜”字。

窗邊,有個穿白蓬袖紗裙的新娘,那就是我。

“這就是我的家?”我惑地望望遠處的藍天,再看看身後簇新的小家,心裡慌慌的,十分地怕。天高地遠,而我將永遠屬於這樣一座小小的天地?

“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嗎?”新郎說“好了別傻了,再不去人家又要關門啦!”

“王林——”我忽然帶哭腔地拖著長聲問新郎:“我真的非要跟你一起去領證嗎?”

“領證”當然是指去領結婚證,去領工作證那不叫“領”叫“辦”簽證也叫“辦”唯有這一紙婚書才要兩個人鄭重其事去領。我想象不出結婚以後將會怎樣,但書上老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要進“墳墓”的人不咬幾回牙怎麼可能呢?

我已經“賴”過兩回了,自行車在紫竹院街道辦事處的門口轉了一個圈,就溜了回來,跑得比兔子還快,王林抓部抓不到。

我總覺得這種一錘子定音的婚姻,對我這種“不乖”的女孩子不合適。我編織最漫的愛情故事,唱最漫的情歌,滿腦子是糊里糊塗的怪主意,忽東忽西,在家門口會路,一路上卻有數不清的奇遇。王林竟要狠心把我關進一間小屋子裡,貼上標籤歸他自己。

為了防止我再次臨陣脫逃,王林把我撂在自行車前樑上,然後吹著進行曲,飛馳而去。這樣,我便俘虜般地成了他的新娘。

女友王燕從外地出差回來,知道我已自作主張把自己嫁掉了,跺著腳替我惋惜:“怎麼這麼快就結婚了呢?你倆多談幾年戀愛不好嗎?”

“他不是嫌那套房子空著可惜了麼!再說,結婚也很不錯。”我心滿意足地說。

“真的嗎?”王燕神神秘秘咬住耳朵問我。

“那麼每天早晨一睜眼,他第一句話對你怎麼說?”

“他說,趙凝我的襪子呢?”

“什麼?怎麼一點情調都沒有呢?”

“結了婚的人,就是這樣的。”我說。

我覺得結婚既不是“墳墓”也不是“天堂”結婚就是結婚,一男一女,搭伴過子。過子就沒有那麼多的甜言語,過子就得要腳踏實地。煤氣罐空了,就喊;“王林,快去換!”王林早上一睜眼便說“趙凝我的襪子呢?”然後就會有一雙洗得白白的襪子遞到他手心裡來。經過歲月的洗練,一切都變得像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自然,至於愛不愛,那都是玩過家家的時代說的話了。

有時心血來,學了電視劇裡的女主角,溫溫軟軟地問那個正在看報的“男主角”:“你到底愛不愛我嘛?”丈夫只說“嗯嗯”兩眼直盯著世界局勢版,看哪兒又打起來了。他這種人,你就算一天對他溫柔一千回,他也只會對你嗯嗯呀呀好像牙疼似的。乾脆不問也罷。我們不屬於那種夫唱婦隨的夫,更多的時候我們是各幹各的。唯有一件事王林跟我一樣起勁兒,那就是給我的好友王燕作媒。

“趕快把這丫頭嫁掉吧,不然咱家就要被她吃窮了。”這天王林煮了一鍋紅燒。煮紅燒是他的“強項”記得我們新婚第一頓吃得就是他煮的。那好吃得油湯一下子就滴在了我潔白的婚紗上,拿了兩塊巾來擦都沒擦掉,丈夫溫存地攬過我說:“沒關係,反正以後不會再穿它了。”我覺得眼窩一熱,眼淚就掉下來了。新郎說你是後悔嫁給我了呢還是因為頭一回吃

王燕還是來了,敲門聲響的時候,我在門裡咯咯地樂。王林著嗓子衝大門吼:“王燕,你別想進來,我踉趙凝今天慶祝結婚週年,沒你什麼事,一邊玩去啊!”王燕急道:“哥,快開門,我是送花來的!”

“你還訂了花?”

“婚慶嘛,就奢侈一下。”王林拉開門:“送花小姐呢?”王燕說:“早就讓我給打發走了。我說給我吧,反正我要到他家去吃的。”說著就找了個最好的空位在門廳裡坐下來。腿上鋪了塊餐巾等著我去上菜。王林在我的通訊錄上嘩啦嘩啦地翻,指著一個叫什麼雄的人急急地問:“這個行嗎?”

“什麼行嗎?”

“介紹給王燕做男朋友呀?”

“可這人是個女的。”

“老天,你怎麼不多幾個男的筆友呢!”

多了不是怕你有意見嘛!”

“我已經有了。”王燕有成竹地說:“正在等他第99封情書。”我一下子從座位上蹦起來“多麼漫呀,王林你就不會。千篇一律地送玫瑰,什麼時候你也給我寫封情書吧。”王林笑而不語,我和王林未通過信,我甚至想象不出信的開頭該怎樣稱呼,我倆從來都是直呼其名的。

我好盼能收到一封情書,哪怕遙遙無期。

王燕已經收到第100封了,於是火速嫁給了那個叫王鋒的英俊小夥。第一次領到我家來,兩人臉上都放著瑩瑩的光亮,看得出來,正愛得水深火熱。

王燕每一回溫柔都不肯放過,她管丈夫叫“我哥”不說“我哥”不開口。王鋒也從來不管他嬌小的叫“老婆”而是叫“妹”叫“寶貝”後來又麻裡麻煩地管她叫“寶燕燕”他們好得不知叫什麼好了。每次來玩都給我們上夫最恩愛的一課。

“你也溫柔點好不好?最起碼別跟我欠你什麼似的。”客人一走便去開導我家那位“哥”

“哥”正襟危坐在沙發上,用力拍拍我的肩說:“咱們兩個當兵的,互稱哥哥妹妹總不大合適吧?”

“那也不能讓人看著跟連長、指導員那麼嚴肅吧?”我脫掉軍裝,換上很“妹妹的”一條裙子,又搬出一縲書來大肆尋找。沒有“小名”、“筆名”、“曾用名”也就算了“愛稱”

“總該有一個吧!”

“法國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小卷心菜’,猶太人叫‘親愛的小花鹿’…”

“這也太酸了吧?”

“別吵,你聽我念完,波蘭人把情人叫做‘餅乾’,立陶宛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啤酒…”

“嗯,我比較喜歡‘啤酒’,以後咱們就做立陶宛人好了。”那天王燕王鋒那對“表兄妹”又到我家來“搗亂”王林立刻捏了一下我的手說:“啤酒,快去!”這叫什麼“愛稱”呀,分明是在吩咐小跑堂的。你瞧瞧人家的丈夫,一邊蹲在地上颳著膜呼呼的魚鱗一邊對他的“寶燕燕”誦千古名句:“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看得我好動。

第二天我在廚房切絲,順手了本“情詩選”給王林,讓他也像王鋒那樣如法炮製一回,誰知出來的卻是;“鍋內放油,燒至五成…”

“你這是愛情詩!”

“是魚香絲。”就在王燕王鋒準備去紫竹院街道辦理離婚手續的那個正午,我收到了一個淡藍的信封。來不及拆開來看,便急急地問王燕;“好好的,怎麼就離了呢?”

“好聽的都說完了,還有什麼可說的呢?現在見了面跟仇人似的,沒勁透了!”我拆開那封信,發現它是我盼了很久的情書。字,只有一行:“相愛,也在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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