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一基情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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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寫了一本耽美…
在完成這本書之後,我是這樣想的。
其實,在開完之時,我只是覺得“男變女”這個題材很有趣,之前稍稍寫過一點,卻一直覺得意猶未盡,總想再開一本來把一些想法給闡述得更完整,於是就有了這一本,真的,完全沒有想到,連我自己都覺得寫了一本耽美,而不像言情。
愛情與友情之間的距離有多遠?它的界線可以有多模糊?以致於模糊到曖昧?
我記得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久到差不多都要遺忘掉的中學時光裡,那個年代免費男女分班,男這種生物像是隻存在於銀河系之外,與女生們的世界完全不相干,於是,班裡
情特別好的女孩們,也不稱什麼結拜姐妹了,直接“老公”、“老婆”的嚷嚷開來,還以
情的親密度區分“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之類的排行,而往往姐妹淘裡最有人氣或最有服務
神的那一個,便順理成章當了“老公”在沒有男
的世界裡,女
們將友情以愛情扮演,還煞有其事的把上課偷傳的紙條戲稱為情書,在虛擬的角
裡自得其樂,這些種種,算是在那段青澀且壓抑的慘淡歲月裡,唯一能輕鬆點的樂事。
同的友誼裡,也有著複雜的糾葛啊!誰跟誰比較要好?價格已說了什麼悄悄話,丙沒聽到,也沒有被隨後告知,便不由得耿耿於懷了,覺得被排擠了,或者被說了小話了,所以甲乙兩人才沒對她說…
而其實,甲可能只是在跟乙說“借我一支筆”或“等會一起上廁所”之類的小事,這種話,完全沒有通傳姐妹淘的必要——雖然她們兩人是湊到耳邊說的,令旁人看了,覺像是在耳語什麼驚天機密似的。
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每天每天總有一些類似的事件上演,誰跟誰說了什麼不跟她說,其他都一起去福利社了,為什麼獨獨落下她沒叫一聲?種種雞蒜皮的小事,都要輪著播映上一次…
分分合合、吵吵鬧鬧、恩恩怨怨的,此起彼落,沒完沒了。
當時我瞧著班上那幾個小圈子各自上演的愛恨情仇,雖然年輕識淺,搞不懂是怎麼一回事,卻也瞧得很起勁,拿著小本子不時記下一些心得想,還不由得
嘆到:八點檔連續劇不過如此了。
那時我心中其實就已經產生一種疑問了,友情與愛情這兩種東西,好像是可以混為一談的啊…
在一群朋友圈裡,有人情分濃,有人情分淺,有人會因為這樣而很得意或介意,尤其,如果那群朋友裡有個極其出的領袖人物——比如成績優秀的,比如長得特別好看(帥氣)的,比如有某種特長被師長倚重的,都會讓群裡其他人競爭不已,企圖成為那人的“最好朋友”
“大老婆”甚至“唯一老婆”當然,爭風吃醋是有,大打出手卻從沒見過。
也不知道我的人生觀有沒有在那裡就被導向歪路,總之,我後來一直認為情到深時無差別——不分友情親情愛情…
案母對子女裡的某一個特別疼愛,但那一個並不是你,你介不介意?
好友對有一個朋友完全的無話不談,常常湊在一起說悄悄話,你吃不吃醋?
而這好處費,跟談戀愛時,對另一半產生的獨佔像不像?
總之,我覺得蠻像的。
再說回耽美吧。
我承認我沒有寫出一本正常耽美的本事。
話說,這類的文,我也看了不少,常常越看越疑惑,絕大部分看起來,都覺得那本只是披著耽美皮的言情文,後來有人告訴我,若想看真正像樣的同
戀文字,就去找“同志”類,而非“耽美”類,當然,同志文字不是沒看過,但那類往往太過寫實,看起來不舒服也不
人,委實不是我們這種滿腦子夢幻泡沫的人承受得起的。
對耽美這類文體還有太多疑惑,所以從來沒有打算涉入,寫了這本疑似擦邊球的故事,原來也不是為了玩耽美曖昧,真的!
寫這本小說,主要的想法還是放在“死黨摯友”這樣的情上,友情可以結
到多深?知己這詞兒聽起來竟覺得比情侶親密,就像是半身般的存在,對友情的種種臆想,到底還是讓我忍不住為之浮想連篇了…
心動於是行動,然後,就有這本書了。
不管你們看了會不會罵我狡猾,總之,我是圓滿啦!
如果你覺得這是一本耽美,那就是。
如果你覺得這是一本歌頌友情之作,我同意。
畢竟,情到深時——都是愛啊!
以上,閃人,下本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