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隱居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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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城,又稱山城、橋都、霧都,在抗戰的時候,這裡是國家的陪都,是一個充滿了風情和韻味的城市,而我則隨著呆呆一起,來到了江北區一處不算繁華的街道,隨他一起接手了一個酒吧。
當然,他是老闆,我不過是一個服務員而已。
事實上,當我在公路上爬上大貨車,最後晃盪在黔陽街頭的時候,我已經是走投無路,無家可歸了。
我不知道當初在廣南那邊被抓進監獄,緊接著越獄的事情,到底有沒有被通報到上面去,對我進行通緝,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像羅平或者黑袍人這樣的傢伙在找我,單是師父“遺言”裡讓我在處理好蠱胎之前,不得與之前的任何人聯繫,這一點,就足以讓我不得不放棄所有的社會關係,自謀出路。
誠然,我或許可以憑藉著剛剛學得的本事,順手牽羊,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
然而一來這些年來我受到的教育,讓我無法邁出那一步;第二則是瞧見了便宜師姐,我也知道咱們政府裡面,也有專門處理像我們這幫人的有關部門,而且十分強力。
如果真的做得太過分,留下案底,說不定就真的是隨人拿捏了,不如清清白白更加重要。
所以當呆呆提出幫助的時候,我沒有任何推辭,就應了下來。
緊接著我隨著他一起來到了這個西南的心臟城市裡,在他剛剛接手的酒吧裡,做起了一個普通的服務員來。
其實這並不像他所說的,是他家在這裡有一個酒吧這酒吧是剛剛轉手的,呆呆的姐姐從別人的手裡接過來,然後轉給呆呆的。至於為什麼,我後來才知道,原來他的相親女神黃菲是他姐給介紹的,結果後來人家看不上呆呆,但呆呆反而給陷進了裡面去,這使得呆呆姐十分內疚。
當得知老弟準備離開黔陽之後,他姐姐就買了這麼一個酒吧來,給呆呆經營,以作補償。
聽到這件事情的時候,我簡直就是跪了尼瑪,有錢人的世界真的看不懂啊,我怎麼沒有人送我一酒吧來玩玩呢?
不過這酒吧並不算大,位於中信大廈附近,除了每天都有駐場大學生主唱之外,也沒有什麼刺的節目,不過好在酒水便宜,附近又有許多白領和大學生,生意倒也還算是不錯。
酒吧以前的老闆要不是著急出國,未必肯出手。
我跟著呆呆過來的,不過因為不敢暴身份的緣故,所以也沒有敢使用王明的稱呼和學歷,而是用呆呆提前支給的錢,辦了一張假身份證。
這身份證是別人遺失的,證是真的,我是假的,原主人叫做王福貴,而我則直接用了下來,謊稱自己家裡排行老二,所以別人都叫我王二,沒有讀過什麼書,初中畢業就出來混了。
鑑於這樣的資歷,呆呆就讓我當了一個普通的服務員。
人有親疏,我又不想跟呆呆走得太近,於是自己在酒吧附近租了一間房子,購用了一些簡單的物品,然後就在這個陌生的城市定居下來。
酒吧是夜生活的一種形式,我每天下午五點半上班,凌晨兩點或者三點下班,生活倒也還算規律。
在這裡待上一個多月,我發現開始漸漸地喜歡上這個空氣裡都瀰漫著火鍋底料氣味的城市它沒有爭鬥,沒有拼命,沒有刀劍,更沒有密密麻麻的毒蟲和長蛇,一切都是那麼的簡單。
落而作,
出而息。
除此之外,這裡還是一個美女聚集的城市。
這一點太重要了,特別是對於呆呆來說,作為一個剛剛受了情傷的男人,讓他最快走出來的,莫過於就是快速開啟另外的一段戀愛。
一開始呆呆是拒絕的,然而過了沒幾天,當瞧見來酒吧玩兒的美女一個比一個乖,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比起呆呆來說,我卻顯得十分的收斂。
並不因為他是老闆,而我僅僅只是一個服務員的關係,而是我的肚子,開始越來越大了。
真的,蠱胎長得很快,四五個月,我的肚子就已經藏不住了,我不得不買來寬鬆的衣服,而且還得裝成一胖子,方才能夠瞞得過周圍的人。
肚子裡面的那個小傢伙,每天在我睡覺的時候,總是會時不時地翻身動一動,每一次我摸起她的腦袋或者股時,總是會有一種油然而生的情
出現。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母?
我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