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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真的是好不容易寫完這本小說。

或許是因為個的緣故,我一向不喜歡隊的故事。

基本上,我是牡羊座,雖然星座書都說這種星座的女人喜歡搶來的愛情,但我絕對是例外。本人從初戀到現在,一直稟持著兩個原則,一、是絕不介人別人的愛情,二、是絕不跟別人爭兒子。

所以我不會成為第三者,也不會成為不受歡的媳婦人選。

過去,我曾經過一個非常有錢的男朋友,他對我又大方、又體貼、又好,可是他娘一見我就不喜歡我,不喜歡我的原因真的很可笑──我和她兒子是小學同學,乍看之下好象我們是青梅竹馬,其實不然,在我大三時,開了一次相隔十年的小學同學會,從那以後他才開始注意到我,而我在小學五年級時就已經喜歡他,真是早得可怕。

他娘說女人比男人老得快,還說我的**不大,所以堅決反對。

真想告訴他娘,我娘年輕時只有四十五公斤,**雖小卻生出雙胞胎。

雖然我在十一歲時就喜歡上他,不過我這個人瀟灑慣了,一聽他娘這麼說,立時跟他疏遠。雖然他很氣我,但我不後悔做這個決定,因為他是獨生子,我可不想成為太陽花中的亮亮第二。

然而在我的戀愛史中,卻差一點奪別人所愛,這隻能說那個男的太會裝了,讓我誤以為他沒女朋友,付出情之後,才知道我是新歡,他另有舊愛。雖然當時曾經到痛苦,但本人也不是省油的燈,整了那個男的一陣子,讓他知道女人不是好欺侮的。

後來,他們結了婚,但我卻看見他和別的女人卿卿我我…由此可見,會腳踏兩條船的男人,跟狗改不了吃屎的習慣一樣,婚後也別指望他安分守己。

我有一個信念,分享給每一位女讀者──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真的,在現今的社會,大多數的女人仍然是弱者,女人何不彼此疼惜?

其實情的事,也許不能用對和錯來衡量,但用聰明和愚笨來看愛情如何?

聰明地睜大眼睛,用理智來選擇愛情的另一半,才有幸福可言。

現在,讓我們回到男人主題…

坦白說,愛情小說中的男主角,幾乎都是回頭子。

他們在遇見女主角以前,可以是氓、可以是富商、可以是學生、可以是英雄,即使身份地位不同,但他們都有一個共通點,曾經有一本洋洋灑灑的花名冊,不過在發現自己愛上女主角之後,那本冊子總是被火燒成灰燼。

如果男主角有了女主角之後,仍然拈花惹草,這就叫不忠,我想大概沒人會喜歡不忠於愛情的男主角,甚至認為他比十惡不赦的殺人犯更該下十九層地獄。

這本小說的難處就在這,男人和雀喜兒已經山盟海誓,卻要安排奧朵雅出現,而且男人還要迫不得已和奧朵雅發生體關係…

“迫不得已”這四個字看起來很簡單,寫起來差一點要我命。

雖然男人有幾次快出軌,幸好他及時勒住火車頭,守住對雀喜兒的承諾。

但如果男人不出軌,奧朵雅沒戲唱,這本小說打從一開始就不必寫,我也不必為了架構“迫不得已”的情節而白了好幾頭髮。

這本小說,從奧朵雅被詛咒開始,都是為了“迫不得已”預埋伏筆。

到底是什麼樣的“迫不得已”讓男人背叛雀喜兒?

看了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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