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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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其實很簡單,三個女人。姐姐、母親與我。
父親早已去世,剩下一點點錢與一幢小房子。支持歷年來的學費及生活費,待我們成年,已沒有剩下多少,生活非常節儉,童年的生活沉悶而悲觀,過得相當乏味。
母親並不是振作堅強的女人,自父親去世之後,終年以眼淚洗臉,現在雖然把悲傷收斂,但成都板著一張臉,不知她心裡想些什麼,所以我與她的關係一直很曖昧。
姐姐常常與她吵架,而我則較為遷就她。
生了姐姐後十年才生我,父母一心一意要添個兒子,結果又是瓦不是璋,母親失望之至,但爹卻是疼我的。
我與姐姐情完全不一樣,姐似媽媽,而我似爹爹。芝麻綠豆的事,對於姐姐來說,都是一項刺
,而我,我似一個潑皮,天落下來也只不過能催我走快兩步。
為了這種嘻嘻哈哈的格,近年來母親對我也越來越好
。
我格中的妙處,像爹。
在臨終前,他猶自說笑,對媽媽說:“總要發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人誰不會死呢?再捨不得也只好撒手。對小妹好些,遲些你會知道,這女兒比兒子還強呢。至於你,就委屈寂寞一點了,都四十五歲,看樣子你是沒有再嫁的機會了。”我忍不住笑出聲來,那年我十四歲。
姐姐立刻狠狠的瞪我一眼,事後說:“小妹完全沒有良知。”這句話,立刻在親戚間轟烈的傳開,至今他們認為我是個十三點。
媽媽的唯一反應是哭得死去活來。
其實十年後的今天,我還認為爹說得對,死亡是生命的應有正常現象,當然,可愛的親友去世,我們都哀痛傷心,但稍後應當拾回力量。
母親沒有。
姐也沒有。
她們一貫地做了寡婦孤兒,挾孤以自重。
而我,我仍然堅持地振作地活下去,與她們形成一個強烈的對照。
啊。
我有沒有說,姐至今還沒有對象?三十四歲,沒有約會,沒有朋友,成守在家中。
她的嗜好是同母親吵架與同我作對。我無論效什麼,她都要置評。我越是遷就她,她越是得寸進尺,為只為了誤會我可憐她。
其實沒有這種事。憑什麼可憐她?人生難得二十,快過三十,時間過得快,誰沒有三十歲呢,除非廿九歲死了。
況且現代女人的青期這麼長,三十四歲正當盛年,就算三十七八也還
漂亮,人到這個歲數才是真正成
期。
只有姐一個人才以為自己行將就木。
她這個觀念荒謬得不值得同情。
而我,我發誓即使到四十、五十,我還是會盡力把自己修飾得最美觀。
我們並不睡一間房間,她說無法與我同住,所以我搬入儲物室,一間小得只六乘六面積的雜物間。放了一張之後,其餘空間,只好用來掛衣服,做功課,我坐地上,伏
上寫。
姐的睡房很寬,足有十乘十四。
獨個兒住是寂寞,所以她時常走過來,靠在我的門框上,與我說話。
她的口氣像那種三十年前廣東片中的老姑婆。
我所做的任何事,她都看不入眼。我都退讓她三分,但是有一次真忍不住了。
那是一個暑假,我在寫一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