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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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很快就到了。
這三天嵐煙足不出戶,像害了相思病的人,望著自己被石野雷夫親吻的手發愣。一想起他的氣息噴在自己手上,她就臉紅心跳,腦子也雜亂得無法思考。
她不是沒被吻過,阮少洋吻過她的,可是她從沒紅過臉:而石野雷夫不過吻了她的手,她的魂卻被勾走了!
結婚可是終身大事啊!她若嫁給一個會勾魂的老公,那不是一生都要痴痴傻傻地愛著他了,這怎麼可以呢?
可是若是不嫁,那她是下是永遠都會想念他…天啊!你害不害臊,三天前還抵死不嫁學做包子,三天後連禮義廉恥都拋下了的想人家!
“叩叩!”突兀的敲門聲驚動了天人戰的嵐煙。
“誰?”她提高警覺地問。
“我。”是石野雷夫。
他怎麼來了!嵐煙的心又開始胡亂跳了!
“有…有什麼事?”
“有沒有興趣一起去散散步。”他問道。
散步…好啊!她在心底這麼說,可是卻不好意思真的說出口,躊躇之際門外竟傳來一句調侃--“是不是也要考慮三天啊?”她愣了一愣,突然脹紅了臉!手上的吻痕突然變成蜂螫,她忍不住地甩手!
耙這麼嘲笑她!她鼓起腮幫子,起身前去開門,像只受傷的刺蝟急著見人就咬。沒想到門一開,呈現在她眼前的是一大束紫丁香。
“送你的。”她疑惑地看著他,想在他臉上找到嘲笑的蛛絲馬跡,可是她只看見他死人的笑臉。
“幹麼送我?”
“求婚。”他笑著,深深的黑瞳閃著炯炯的光芒。
嵐煙不安地探頭到門外觀望。
“你爸和菁菁都不在。”石野雷夫為她“說明。”
“為什麼?”嵐煙睨了石野雷夫一眼。
“可能是想把機會留給我們。”她和他何時成了“我們!”嵐煙還真有點無措了。
“考慮得如何?我就快要回本了。”他把花放到她懷裡。
悠然的花香恍若咒,她恍惚地問:“如果我不答應,是不是…你永遠都不會再來了?”
“沒錯。”他答得篤定。
她惑地看著他,心底有點痛。
“我要跟你去本嗎?”
“當然。”
“我很少出遠門。”她擔心。
“臺灣到本只需三個小時,比你坐車到高雄更快。”
“說的也是。”
“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