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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夜幕低垂,六、七個年輕女孩從錢櫃ktv喧譁地走出來。
光從外表打量,她們既時髦又活潑,彷彿一朵朵正要綻放的玫瑰。
她們剛踏出校門不到一個月就順利找到工作,因此大肆慶祝的唱歌狂歡。
此刻,她們個個有如被保齡球擊中的瓶子,東倒西歪地站在馬路中央招喚計程車,驚險的程度足以令人捏一把冷汗;但可別以為她們失去了警覺心,酒醉的單身女子在深夜搭計程車最容易引起司機歹念,必須有人清醒地記下車號,這個任務自然落到膽小的雷明莉身上。
明莉不用搭計程車回家,她家只要走十分鐘路程就到,而且她只喝了一罐啤酒,算起來是最清醒的;但只有她自己心裡清楚,這是她第一次喝酒,此刻的她是兩眼昏花,四肢無力,胃難過得半死。
嚴格說起來,明莉是打腫臉充胖子,因為她明天一早才要去面試。
為了同學們的安全,她努力地睜大眼睛,用手機一一記下車號;送走了最後一部計程車後,她將手機丟入背袋裡。
正當她將背袋甩到身後時,背後突然發出一聲慘叫,之後便是惡狠狠的怒斥聲。
“小姐,你沒長眼睛是不是?”明莉迅速地轉過身,看到一個身形修長,長得帥斃了的男子,但他一隻手捂著一隻眼睛,剩下的另一隻眼睛充滿殺氣,一副要揍明莉的模樣;不過,明莉並未被嚇到,她這個人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蟑螂。
明莉借酒壯膽地說:“人的後腦勺本來就沒長眼睛。”
“你說什麼?”男子氣得臉都扭曲起來,不過卻不減一絲帥氣。
“說國語,你聽不懂嗎?”明莉噘著嘴說,活像要把他氣吐血才滿意。
男子咬著牙問道:“你袋子裡裝了什麼?石頭嗎?”說完便伸手想拿明莉的背袋。
“你想搶劫是不是?”明莉嚥了口口水,把背袋緊緊抱在懷中。
“我這身打扮像搶匪嗎?”男子眉糾起來,這是他一生中所聽過最大的汙辱,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像她這樣不把他英俊的外表看在眼裡,而且還把他當匪徒?!怒火幾乎快從他喉嚨裡噴出去。
“我只是想知道是什麼東西差點打瞎我的眼睛?”明莉打開背袋,低著頭往裡瞧。
“一個手機,一本…”明莉將手伸進背袋裡,拿出一本厚重的歌譜,也就是打傷男子眼睛的罪魁禍首;一瞬間,明莉的背脊升起一股寒意——她偷了歌譜!
她不是有意順手牽羊,她喝醉了,她是無心的,她必須趕快還給錢櫃,免得被警察抓去吃牢飯。
一見明莉轉身,男子飛快地擋在她面前,發出獅子般的怒吼。
“你別想逃!”明莉顫著嘴說:“我才不是要逃,我要去還歌譜,不然我會被當成小偷。”
“你難道不覺得,你應該先向我道歉才對?”男子移開捂著眼睛的手。
原本應該是炯炯有神的眼睛,此刻卻像被人用黑炭塗了一圈,明莉非但沒有羞愧之意,反而噗哧一笑,毫無同情心地說:“笑死人了,是你自己要走到我後面,你應該怪自己走路不長眼睛才對。”
“你是不是叫陳水?”男子真想給她補上一扁。
“我不姓陳,我姓雷,雷公的雷。”明莉自認壞脾氣跟她的姓氏有關。
男子節節近。
“我管你姓什麼碗糕,你如果再不道歉,休怪我不客氣。”
“你想幹什麼?”明莉嚇得腳軟,突然一個重心不穩地跌坐在地上。
“小姐,你還好吧?”男子好心地伸出手。
“你別想乘機吃我豆腐。”明莉卻不識好歹地拍開他的手。
男子從鼻裡發出冷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