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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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嫻靜靜的看著自己的左手。剛才被他帶著快步走,又因為他不中斷的一直在說話,沒給她一點時間掙脫他的手,當然也不給她開口要求放手的機會。這個人啊…可是個情場斑手呢,這五年來沒有正經談過一場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倒是樂於幫每一位美女創造一個關於“遇見白馬王子”的美夢。

這或許是執垮的特殊能力吧,自然可以在數不清的往經驗裡,總結出追求女時的諸多小訣竅。方才那“不經意”的牽手,就瞬間將兩人生疏的主僱距離給拉近成情況有些小曖昧的友人關係,而且做得沒一點冒失,很理所當然的樣子。

這種行為,看著他用在別個女身上,她會覺得很正常,可是若是用在她身上的話…不知道為什麼,卻有一種忍俊不覺啊。

因為…會忍不住的想著…某人為此嘴角措的表情,知道“他”的想,瞭解“他”的鬱悶,卻又無計可施的覺。

那想必,很可愛吧?

“在笑什麼?”金鬱騏從開車出門之後,一直密切注意著後照鏡的情況,直到確定後方跟隨的人被他甩得有段距離之後,才側首看向她,正好捕捉到她臉上一抹特別的笑容。她在笑,看著被他握過的那隻手笑著。雖然乍然的第一個想法是她在懷念他手掌的溫度,表現出正常女子對一個優秀男子的親近,所合理產生的既羞且暗喜的態度;但出於某種難以言喻的直覺,他在第二秒就將這個自大的想法推翻掉了。主要是,她那甜甜的笑容裡,帶著的,依稀彷彿是幸災樂禍的成分。雖然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奇怪的直覺,但不會錯的,就是幸災樂禍。為什麼?

“哦,沒什麼。可不可以說說,你打算帶我去哪裡呢?”她一貫的溫和聲音,笑笑的看著他問。這笑,已經回到客氣的範籌。

“我們去一間武道館,不太遠,車程一個小時就到了。我時間會抓得剛好,肯定來得及赴三點的約,你別擔心。”誰擔心了?這是他個人的事吧,怎麼說得好像她已經成了跟他同一條船的人,得同進退似的。

不過…武道館?這個地方倒是讓奉嫻暗自思索不已,以好奇的口吻掩飾試探,問道:“你的生活一向緻華麗,絕對的高格調,難以想象會與武道館這樣的地方有所。”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實我一直以來都在武道館學防身術。”金鬱騏很帥氣的微聳著肩。

“這是我父親吩咐我無論如何都要堅持下去的事情之一。他老人家對我的期許非常少,所以,只要是他想要我去做的,不管任何事,我都會做到。”

“那麼說,你如今也算得上是個武林高手了?”她大眼裡帶著崇拜的亮光。

“呃…”像是在考慮要吹牛還是實話實說,不過對於這種很輕易就能被拆穿的事,就沒胡扯的必要了。

“你一定沒聽清楚我剛才說的話。我在武道館學的是防身術,不是武術。”

“有差別嗎?”她仍然維持著眨巴的大眼樣。

“當然有。差別在於真的下過苦功,或者打混摸魚。下過苦功的,自然學到武術;好逸偷懶的,就當是把武館當健身房用了,本事沒學到多少,身體倒是強壯許多。”

“那也很不錯了。這些年你連冒都不容易染到,看得出來身體底子極好。”她真心說著。

“可不是。我對成為武林高手沒有興趣,不過倒是很喜歡來這兒玩,每個月都會來個兩三次,除了見見師父師兄他們,偶爾也在新進的小學徒面前擺擺師兄的威風。”他笑得很愉快。

“雖然我學武不成,但師父還是滿喜歡我的。要知道,對於其它沒天分又不用功的人,他是不允許他們叫師父的,而且還直接叫人不用再來了,給再多的學費或找什麼大人物來關說都不成,我師父可不吃那一套。”這是在炫耀了?

啊,也是,他最喜歡被人另眼相待了。喜歡鶴立雞群的風光,喜歡與眾不同的卓然,喜歡在重視的人面前獲得一些特權。他知道自己不夠用功,不是個好徒弟,而師父對他獨有的縱容,讓他身心獲得巨大的滿足。

所以,這是他每個月都要跑來好幾次的原因是嗎?

這倒是可以說得通呢。

奉嫻若有所思的看著他俊美的側臉,角一抹淺淺的笑。

覺得這人,縱使缺點和病不少,卻也不討人厭呢。

仔細想想,她討厭的動物裡,從來不包括擁有華麗外表的孔雀啊。

“啊,到了。”在間或的閒聊裡,近一個小時的車程很快過去,抵達目的地的——停車場。停好車之後,他遙指遠方。奉嫻順著金鬱騏手指的方向看過去。

“武道館在山上。這座山丘不太高,走上去只要四十分鐘就到了。前往武館的路有兩條,一條是二十米寬的柏油路,讓車子可以開上去。不過身為師父的弟子,只能走這一條步道。可能會累一點,不過沿路風光不錯,就當是出來郊遊吧。”他對她笑著,再度“很順手”的牽住她。道:“走吧。剛開始是土坡道,沒有階梯,很容易腳滑,放心,我會顧著你的。”奉嫻瞥了眼被他握住的手,沒有掙脫,跟著他一同往步道走去。

“金先生,我跟你說過,我是有男朋友的。”

“啊,我記得。”他坦然應道。

“那麼,這是?”她抬了抬被他握住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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