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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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就位!”擔任司儀的銀月,朗聲報著程序。

湯米走近車,撥開車帳,柔聲道:“時間終於到了,你高不高興啊,苓鈴。”大型車上,鋪著一層雪白褥,金線一般的長緞秀髮,如瀑布傾瀉,佈滿了整張,而在髮絲之間,有個嬌怯的小人兒,那是苓鈴,除了頭髮越留越長,她仍舊是三十多年前的小女孩模樣,所不同的,是這個小美人了個圓滾滾的大肚子,並且,她沒有了四肢。

不同於莎曼珊的作法,苓鈴的手腳,是整截去,手臂自肩膀以下,‮腿雙‬自部以下,斷得乾乾淨淨。她的軀幹上一絲不掛,只有裹著一件小白獅王圖樣的褲,頸子上綁了個送禮式的大紅蝴蝶結,成為別出心裁的婚紗,遠遠看來,就像是一個緻無比的洋娃娃,躺在雪白盒裡。

瞧著妹妹,湯米的眼神無比溫柔,他伸手解開褲的絆扣,稍稍抬起她部,將褲脫下來,一股腥羶熱氣撲鼻而來。這褲是研究室開發的產品之一,上面有三個小指般的凸起物,恰好嵌進道、陰戶、門,為了改善過往假陽具太,使膣道寬鬆失去彈的缺點,這些小凸起物改為散發輕微電,除了刺效果更好,更能讓穿戴人整天憋緊處肌,有絕佳的效果。

“嘻嘻…哥哥…湯米哥哥…嘻嘻…”躺著的苓鈴,雙瞳裡目光渙散,覺到哥哥的氣味,口齒不清地嘻笑著,仔細一看,櫻小口內,半顆牙齒都沒有。

湯米微微一笑,從在旁侍奉的妮妮手中接過絲巾,開始為苓鈴的腿間拭擦。

自從妹妹不能自理便溺之後,他每天親自為妹妹處理所有瑣事,盡點作哥哥的本分。

當初苓鈴對他的好,那是這輩子怎麼也忘不掉的,他發誓一定要給妹妹最好的東西,來補償她受的凌。苓鈴沒了雙手,所以更需要他好好的照顧,可是,苓鈴寧願逃避,也不願意再留下來,繼續那亂倫獸行。當妹妹第十三次自殺獲救,鐵青著臉的湯米,有了恐怖的決定。

就在被截去手腳的第四個月,不堪永久凌辱的苓鈴神崩潰了,曾經是小兔般靈動的雙瞳,永遠地失去了焦距,她就像被裝在盒中的洋娃娃,只會傻笑著承受一切,說出許多不成單字的句子。

現在,苓鈴再也沒辦法離開了,像洋娃娃一樣的她,會好乖好乖地永遠陪在身邊,對著他笑,陪他,乖乖地為哥哥生兒育女,對於這樣的妹妹,雖然有些遺憾,但湯米仍舊非常滿意。

妹妹只要這樣就好了,她不需要多餘的智慧,只要好好地躺在上,承受他的陽具,如生育母雞般,不斷地產下一個又一個的孩子…

為苓鈴擦乾淨股,湯米沒有再換上新的褲,而是細觀著妹妹腿間。今天,是他的第二生,而恰巧,也是苓鈴的分娩預定,湯米就決定趁著這個大好子,辦場婚禮來慶祝,記得以前妹妹最喜歡玩家家酒婚禮,今天正好讓她得償所望。

觀察的醫師,在確認苓鈴即將臨盆後,立刻通知莉薩。湯米希望,苓鈴在婚禮中生下孩子。

媽媽以女方家長的身份,將車的韁繩銜至湯米手中,這象徵她牽著女兒的手,把女兒嫁給了兒子。在接韁繩後,媽媽的伴娘身份就告一段落,因為今天,她也是新娘之一。

“今天,是主人與親妹妹苓鈴結為夫,納女奴莉薩、牝馬珍妮弗為妾的婚禮大典。”擔任司儀的銀月朗聲說道:“參與典禮者,需牢記此刻主人爺的恩寵,時時刻刻報答主人爺的恩寵。現在,宣讀聖典。”照一般婚禮的習俗,這時候本該是宣讀聖經規章的程序,但在這裡,當然不可能,便改由朗誦憲章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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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畜奴隸共和國生物權利憲章。

第一條雌生物之地位:所有雌生物皆等於牲畜,生而卑賤,以服從為天職,承主人恩澤,通賜‘‮狗母‬’之名。

第二條對‮狗母‬之權利:主人對‮狗母‬,具有無差別之一切權利。

第三條凌辱‮狗母‬之權利:主人對‮狗母‬,除了可將其視為寵物或是奴隸,並具有將其當成人間便器般踐踏其生物尊嚴之權利。

第四條剝奪‮狗母‬表達意見之權利:‮狗母‬不具口吐人言之權利,主人在遇上具有主見的‮狗母‬時,具有剝奪其發言的權利。

第五條剝奪‮狗母‬的表達,獲取信息之權利:主人具有以任何手段奪取‮狗母‬口頭、書寫或印刷或是藝術形態作品之權利。

第六條取締‮狗母‬之集會、結社之權利:主人具有強制取締‮狗母‬之集會、結社之權利。

第七條瞭解‮狗母‬私生活的權利:主人具有以偷窺、竊聽等方式觀察‮狗母‬入浴與更衣,在廁所排洩及自等知的權利。

第八條毀損‮狗母‬名譽之權利:主人對‮狗母‬,具有可以不論真假即以“亂、白痴、低能、變態、娼婦、女…”等用語毀損其名譽與信用等等之權利。

第九條壓榨‮狗母‬之權利:主人對‮狗母‬,具有強迫其進行賣等等經濟方面壓榨之權利。

第十條‮狗母‬受教育的目的與權利:1、‮狗母‬的才能在於開發出身體能力之最大極限,以達到完美侍奉主人之目的。

2、懷孕、生育並教育下一代。

第十一條與‮狗母‬相關審判之權利:1、主人對‮狗母‬的輕微罪行,審理者可依照自己的考慮進行判決。

2、逮補疑似犯下嚴重罪行之‮狗母‬時,可進行有無犯行之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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