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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津和郞(廣津和郞(生於一八九一年),本當代老怍家,著有長篇政論《松川審判》(一九五五年)。——譯者注)先生對“松川事件”的見解,著重於證明被告們無罪,因而所用的數據似乎只限於審判記錄。為了證明被告無罪,他只引用法庭記錄,試圖刪去其中矛盾或不合情理的部分,來揭事實的真相,這一方法是正確的。為此,廣津先生有意排除法庭記錄之外的和純屬傳聞的數據,這也是合理的態度。

廣津先生說:“遍查法庭記錄與在法庭上提出的證據,並沒有一點資料能證明‘松川事件’是被告們造成的。勿寧說,倒有許多資料證明被告們和這個事件沒有任何關係。人們常常質問我們,那末真兇到底是誰?如果能明確回答這個問題,也就不難讓人們信服;這,我們是知道的,遺憾的是,在現階段還不可能明確答覆。我們並不是沒有掌握足以幫助人們推想誰是真兇的若干數據,但那只是推想而已,卻不能斷言。我在文章裡指出判決書憑想象臆測就認定被告們是真兇這種做法多麼不合理。我自己當然要避免憑想象來推測誰是真兇。”尤其是如果隨意憑藉“言”或臆度來進行推斷,反而會給辯護方面造成混亂。

廣津先生說過被告們是無罪的。既然這樣,一切關心“松川事件”的人必定都想知道究竟誰是真兇。事實上,並不是沒有人寫過文章就這些問題進行推測。但是,讀完這些文章,似乎仍找不到這個疑問的明確答案。

我也相信“松川事件”的全體被告是無罪的。(“松川事件”發生於一九四九年,此文寫於一九五九年,當時“松川事件”還在第二審中;一九六三年本最高裁判所才宣判全體被告無罪。——譯者注)我想在下文中說明這個理由。

至於誰是犯人,我當然也不能具體指明。事件發生後,已經過了十年多。這期間,種種證據都已經有意無意地被消滅了。比起事件剛發生時的情況來,今天殘存的資料恐怕只有幾分之一了;其中又只有幾分之一留下來作為法庭上的所謂有“證據效力”的數據,其餘的就都被揚棄了。可是我認為據這些剩下來的少量材料或數據作出判斷,並不是不可能大致推測出犯人的影子來的。

我與廣津先生不同,打算從這方面著眼,探討一下“松川事件”的實質。

事件發生時存在過的數據中,相當大的一部分現在已經消滅了。原因之一,是檢察當局認為某些資料與被告沒有直接關係,就把它們刪掉了。被刪掉的數據,我認為有些是由於某種特殊理由而故意淘汰掉的。我所以這樣說,是因為被刪掉的部分多半也包含著一些能夠有助於瞭解本案實際情況的材料。換句話說,我認為有不少寶貴數據都在與現在的被告沒有直接關係的藉口下而有意無意地被刪掉了。

因此,據今天殘留的少量材料來查明離奇複雜的“松川事件”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即使不能具體說明誰是真兇,或許還可以依稀勾勒出它的影子。

二先從昭和二十四年夏天發生的這個事件的經過談起吧。可是即使單把這一點原原本本寫出來,也足夠寫成一部長篇小說了。再者,我所著眼的並不在於直接證明現在的被告無罪,所以只在和我的敘述有關的地方適當地入一些事件經過,簡單地記述如下。

關於事件的開端,這裡引用的是廣津先生的文章。其實,引用法庭記錄就行了,可是記錄文字既冗長蕪雜,又枯燥無味,所以還是引用廣津先生條理分明的文章吧。

“從福島站準時開出的四一二次客車在八月十七上午三時九分行駛到金谷川至松川之間的彎道(東京以北二六一公里二五九米附近)時,機車出軌翻車,後邊掛的幾節車皮也都出軌,機車司機石田、正三和另外兩人都遭慘死。據現場調查,鐵軌的魚尾板被人拆下,枕木的道釘也被拔掉,一長二十五米、重九二五公斤的鐵軌飛落在距線路十三米遠的地方,仍是直直地倒在地上,絲毫沒有破損,宛如被人搬過去似的。在附近的稻田裡發現了通常用來拔除道釘的撬。偵查當局接著又拿出一支全長不過二十四釐米的活口扳子,說這也是在現場發現的。據偵查當局聲稱,那支活口扳子和撬一樣,也是在稻田裡找到的。奇怪的是,當局竟說始終也沒有查明活口扳子是誰發現的。

“由於這是繼‘下山事件’、‘三鷹事件’之後,國營鐵道發生的第三次駭人聽聞的事件,全國人民都到不安,懷疑這些事件的背後是否隱藏著什麼可怖的陰謀。第二天(十八),吉田內閣的官房長官增田甲子七對新聞記者發表的談話,更加劇了這種不安。他是這樣講的:“‘這次事件是前所未聞的兇惡的犯罪。它和“三鷹事件”以及其他各個事件有著同樣的思想潛。’(暗中誣賴都是共產黨乾的。——譯者注)“事後一想,十七剛剛發生事故,連在現場上進行偵查的人都還如在五里霧中,關於兇犯連一點眉目都沒有;除非具有什麼預斷,遠在東京(距現場二六一公里多)的吉田內閣是不可能在第二天(十八)就瞭解事故的真相的。然而在內閣里居重要地位的官房長官竟發表了這樣的談話,可以想見這是多麼輕率和荒唐的舉動。可是當時,連筆者都迂闊到相信了增田宮房長官的談話,以為這是‘思想犯罪’。這是由於六月半以來有關妨礙列車行進的新聞報道和政府就相繼發生的‘下山事件’、‘三鷹事件’所進行的宣傳,不知不覺地在我們心裡打下了基礎,以致使我們不分靑紅皂白、盲目接受增田官房長官的談話。當時,像筆者這樣認為國營鐵道工會和共產黨幹了多麼輕率的事情而表示不滿的國民,恐怕不在少數。

“偵查當局在事件發生後不久,就開始清除福島和松川附近的所謂少年氓,可是,偵查的目標是針對著國營鐵道福島工會的幹部和共產黨員。從福島各報在事件發生後兩三天起開始刊載的報道中,就可以看出這一點。不久,又報道偵查目標擴大到東芝公司松川工廠工會的幹部。

“可是,在二十四天後的九月十,最先被捕的既不是工會會員,也不是共產黨員,而是據‘定員法’被解僱的當時只有十九歲的少年養路工赤間勝美。頭年,他會和朋友打過架,當局以傷害嫌疑的名義予以逮捕,但那只是名義而已,隨後就針對‘松川事件’對他進行了審訊。

“過了一個星期左右,又以盜竊嫌疑的名義從東芝公司方面逮捕了十八歲的少年菊地武。值得注意的是,他既不是工會會員,也不是共產黨員。所謂盜竊嫌疑,只是指他在工廠裡偷了配給的紙菸這樣一樁小事,並且立即查明事情是揑造的。但是當局並沒有釋放他,而開始就‘松川事件’對他進行了審訊。後來由於他偶然患了盲腸炎,才被釋放。

“考慮一下整個事件,就能夠明白當局有這樣一個陰謀:先逮捕那些既不是工會幹部又不是共產黨員的少年,然後再向工會幹部和共產黨員拉開逮捕的羅網。讀者不久諒必就會了解這種情況。

“過了十天光景,偵查當局就錄下了少年赤間的供詞。這份供詞究竟是他主動做出的,還是在偵查當局的誘導下做出的,尚待研究;但是據赤間的供詞,嫌疑分子依次被逮捕了。

“九月十赤間勝美(國營鐵道工會福島支部福島分會會員)。(罪名:傷害。)“九月十八菊地武(東芝松川工廠工會會員)。(罪名盜竊。不久因患盲腸炎獲釋。)“九月二十一赤間供認他造成了列車翻車事故。罪名即改為造成列車翻車,據同一供詞開始逮捕其他人。(十月十三起訴。)“九月二十二本田升(國營鐵道工會福島支部委員、共產黨員),二宮豐(同上,共產黨員),鈐木信(同上,福島分會委員長、共產黨員),阿部市次(同上,福島分會書記、共產黨員),高橋晴雄(同上,福島分會委員、共產黨員),濱崎二雄(東芝公司松川工廠工會會員),佐藤一(東芝工會聯合會組織幹部、共產黨員)。(以上均在十月十三起訴。)“十月四杉浦三郞(東芝松川工廠工會主席、共產黨員),太田省次(東芝松川工廠工會副主席、共產黨員),佐藤代治(東芝松川工廠工會會員、共產黨員),大內昭三(東芝松川工廠工會會員),小林源三郞(同上)。(以上均在十月二十六起訴。)“十月八菊地武再度被捕。(十月二十六起訴。)“十月十七二階堂武夫(東芝松川工廠工會會員),二階堂園子(同上)。(以上均在十一月七起訴。)“十月二十一武田久(國營鐵道工會福島支部委員長、共產黨員),齋藤千(國營鐵道工會福島支部委員、共產黨員),岡田十良松(同上,兼福島地區工會會議書記長、共產黨員),本田嘉博(《赤旗報》記者,後釋放),加藤謙三(國營鐵道工會福島支部福島分會會員、共產黨員)。(十一月十二,對齋藤、武田、加藤起訴。十二月一,對岡田起訴。)“檢察當局說明的內容可以歸納如下:這些嫌疑分子當中,有一些人在八月十三和十五在國營鐵道工會福島支部辦事處集會,共同策劃使列車翻車的陰謀;東芝工廠內也有人進行了幾次策劃。結果,國營鐵道工會分會方面由本田、高橋、赤間三人,東芝方面由佐藤一、濱崎二人出動,破壞了路軌。用以破壞路軌的撬和扳子是由東芝方面的小林、菊地、大內等三人從松川車站的養路班倉庫裡偷出來的。

“以上就是‘松川事件’的大致經過。被告們和許多辯護人一致認為上述犯罪行為是偵查當局所揑造的,繼續抗訴,但是在福島地方裁判所進行的第一審和在仙台高等裁判所進行的第二審時,審判官們都不予受理,分別作了判決。

“第一審判決全體被告有罪,第二審判決三人無罪,十七人有罪,而十七名被告馬上就向最高裁判所上訴。”(見廣津先生著《松川審判》)眾所周知,最高裁判所在昭和三十四年(一九五九年。——譯者注)八月十對被告的上訴作了七對五的判決(七人主張發回重審,五人主張駁回上訴),結果這一案件又發回仙台高等裁判所重審。在這次審理中,主張駁回上訴的田中最高裁判所首席法官發表了居於少數的反對意見。他說:“多數意見拘於司法技術,沒有看到事件的全貌和真象。而且司法技術本身在對證據的評價和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四一一條方面也犯了重大的過錯。因此,無論如何也不能使我本人信服。”三在前一節裡,我曾引用廣津先生的文章來敘述事件的開端。下面要略述一下後來發展的過程。

得到翻車事件的通報後,最先到達現場的警官是當時的國家警察福島縣總部偵查科副科長、玉川正警視。據玉川警視的證詞:八月十七上午五點鐘左右,他正待在自己家裡時就直接從國營鐵道福島管理部得到了關於事件的通報。玉川警視(下略稱玉川)當即打電話緊急召集他的部下,徑直到縣總部去。三四十分鐘後,他的部下已集合了七八名,他們就乘指揮車趕到現場。這時,四周還很黑,出事列車上的乘客,有的在機車旁邊、有的在田塍上徘徊。

玉川本人的證詞這樣敘述以後的情況。

“不久,天漸漸亮了。大體上這算是妨礙列車行進事件。頭年在庭坂也曾發生被認為是妨礙列車行進的事件,不知那次是用什麼來達到目的的,未能查出工具。鑑於那次的敎訓,本事件發生後,記得我會從現場各派兩名刑事警察到松川養路班和金谷川養路班去,叫他們調查一下這一類的工具曾否被人偷走。記得派刑事警察分別前往松川和金谷川養路班的時間大約是六點半或七點前後。那時大家還沒有吃早點。不久,派往松川養路班進行調查的刑事警察回來了。他報告說:‘松川養路班說,撬被人偷走了。’“後來對在現場附近的田裡發現的活口扳子和撬作了鑑定,認為這大概就是從松川養路班偷去的工具。召開偵查會議的結果,決定沿著這一點尋找線索,進行追蹤偵查。大約就在第二天,為了核對從松川養路班偷去上述撬和扳子是否屬實,我帶領兩三個偵查員前往松川鎮的原警察派出所,然後又從那裡到松川養路班去。

“當時在場的有福島養路區區長,還有松川養路分區長和兩三個養路區幹部,以及養路工和臨時工等十來人。我把在現場發現的撬和扳子帶了去,就給他們看了,問是不是從這裡偷去的東西。分區長說這不是我們這裡的工具。但是記得倉庫管理員卻說,也許是我們這裡的。我就問你們到底有沒有這類工具的帳。對方回答說,沒有帳,可是這裡的黑板就代替了賬本——養路班所有的工具都寫在黑板上。我問,黑板上究竟是隻把現有的工具登記下來,以代替賬目呢,還是不論現有的工具收齊沒有,凡是原有的工具全都寫在上面。記得他們的答覆是,只寫這裡現有的工具,送去修理的、眼前不在這裡的,一概不寫在黑板上。

“於是我指著上述撬和扳子,問他們可會在這裡見過這樣的工具。這時,正在門外探頭看的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臨時工就說,是這裡的東西,昨天我在那邊幹修理活時還用過這支撬呢。不知是分區長還是別的什麼人,反正有個上司立刻斥責少年臨時工說:‘不要多嘴!’於是我說,事實總是事實,不搞清楚就難辦啦,請告訴我們真實的情況。那個人就也說,這些工具也許是這裡的。於是,我就把倉庫管理員和另外一個人叫到原派出所去。倉庫管理員說,實際上是本班的撬和扳子,不過,要是自己承認丟了,我們就得負責,那就麻煩了,所以沒有這麼說。於是,我就確信上述撬和扳子是從松川養路班偷出來的。”這段證詞與本文後一部分有關係的幾點是:一、當時和玉川警視一起去現場的七八名部下的名字,他一個也記不得。二、他不是從警察那裡得到發生事件的通知,而是由國營鐵道管理部直接打電話到他家裡通知他的。三、他們到達現場後立即調查“物證”撬和扳子出現後,又倒轉過來追查其來歷。這些也是辯護人方面所指出的事實,由於與我在下面所說的事情有關係,所以請讀者記住這三點。

警察當局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十四天(即九月十)探聽到十九歲少年赤間勝美曾對人說過“要發生火車翻車事件了”的話,也就是所謂“作了預言”先以傷害嫌疑為名,把他拘留。列車翻車的頭一天晚上,即八月十六晚上,正趕上虛空藏菩薩的廟會。警察方面以赤間曾在寺院內對兩個朋友說過“也許今天晚上就要有列車翻車”為理由,他招認。赤間這個人小學畢業後在福島養路區永井川養路班當過養路工,昭和二十四年第一次裁員時被解僱,隨後就在福島的麵包店裡當工人。他是鎮上的一個小氓。

警察當局為了脅迫赤間招認,終於製造出一份指控他曾強姦某某女子的調查書,撂在他面前,威脅他說:不坦白就得當場表演給大家看。然後說,強姦的事可以不加追究,但他供述松川的事情。負責偵查的是會及早趕到現場的玉川警視,以後警察方面偵查這個案件的主要角也就是這個玉川。

連夜的審訊終於迫使赤間屈服了。據他的供詞寫下來的記錄,就作為以後逮捕國營鐵道有關方面的被告的張本。

據赤間所供,情況是這樣的:赤間、本田升和高橋晴雄等國鐵方面的三個人為了使列車出軌翻車,在十六晚上十二點左右集合後走過永井川養路班南面的道口,沿鐵路走到破壞線路的現場。

那天晚上是虛空藏菩薩的廟會,有四個養路工在道口旁邊支起了帳篷擔任警戒。可是在赤間的供詞裡,最初本沒有提到這個帳篷,後來檢察官才注意到帳篷的事,慌忙叫赤間在供詞中補上這一點。辯護人方面認為:檢察官和赤間之所以都不知道有負責警戒的帳篷這件事,是因為赤間的供詞只是憑空編出來的。而擔任警戒任務的工人們作證說,他們沒有看見赤間等人從旁邊走過。據赤間的供詞,應該有五個人為了破壞線路而從那裡走過。所以這個證詞和供詞的內容不相符合。這一點現在也成了法庭上屢次爭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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