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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這麼狠的話,第一句,竟然是對最喜歡的人說的,不應該這樣,不是那麼喜歡的人嗎,怎麼會捨得?忽然他就後悔了,在屋子裡愣了片刻,忍不住拉開門追下了樓。
跑到路邊,並沒有追上隋輕馳,卻看見了被隋輕馳砸壞在路邊的木吉他。
剛剛在樓上好像是聽見咣的一聲,他蹲下來撿起那把吉他,琴頸被他完全砸斷了,斷掉的吉他弦纏在他手指上,太難受了,居然著淚笑了。
隋輕馳上了柳眉的車,柳眉見他神頹然,也有些不忍:“你要是真的那麼喜歡樂隊,我可以幫你物
你自己的專屬樂隊,固定的鼓手,吉他手……”聽到“吉他手”三個字他就像被人狠狠掐了一把心臟,冷聲道:“不用了,我一個人就夠了,”望著窗外,頗自嘲地道,“吉他我自己也可以彈。”第五十章隋輕馳離開後,西風的所有演出活動都停了,譚思在西風的微博上簡短地說明了情況,歌
們都震驚不已,不過隋輕馳的粉絲很快就接受了,西風的歌
卻無法接受。
隋輕馳的個人微博成了戰場,隋輕馳沒有出來回應這件事,粉絲們就在他的上一條微博下混戰。三個人一起吃飯時,看到西風的粉絲在微博下大罵隋輕馳是叛徒,ak解氣地道:“罵得好!”傅錯悶頭吃著飯,當ak放下手機,他才掃到手機屏幕上正是隋輕馳的微博,而第一條熱評就是“叛徒,我希望你一輩子記得這兩個字”,他突然就吃不下去了。
譚思問:“怎麼了?”傅錯放下筷子,站起來:“我吃飽了,你們慢慢吃吧。”ak眨眼:“這才吃多少啊,這樣能飽?哎,你去哪兒啊?”傅錯心累到不想回答,走到櫃檯付了錢。
招新主唱的消息也發出去有一段時間了,這期間來過三個主唱,但傅錯總覺得不夠滿意,也都沒有下話。這天去酒吧的時候,酒吧門口站著一個揹著吉他包的高個兒青年,穿著一件紅t恤,傅錯愣了一下,那青年在門口徘徊了一陣,才在一旁的空椅上坐下,規規矩矩坐那兒看酒保們打掃酒吧和吧檯,樣子看著有些靦腆,傅錯心想這和隋輕馳是完全不同的類型,隋輕馳才不會小心翼翼在門口徘徊大半天,他幫他們救場時也是不管工作人員說什麼,自己就闖進來找他們匯合了,全球五十多億人,他才是主角,他沒把別人當一回事,也從來不知道什麼叫怯場。
他走過去拍了拍對方的肩膀,說:“迪倫?”男生立刻站起來,那身量是和隋輕馳差不多,但身體明顯更單薄瘦削一些,傅錯這才注意到男生身上的紅t恤,上面竟然是一個同款的白
骷髏頭。
陰森囂張的骨頭,被枯萎的玫瑰環繞,那種豔麗又兇殘的風格,和男生的氣質其實一點都不搭。
迪倫見他注意自己的衣服,也低頭看了看,笑著說:“那天經過商場,我看見這件和輕馳哥同款的t恤在打折,就買了。”都這麼久了這款衣服還在打折啊,傅錯心想,隋輕馳之前和人打架把一件他喜歡的紅
t恤扯壞了,從醫院縫完針出來,還很熊地說著“打架我是沒在怕的,就是可惜這件衣服了”,搞得他
無語:“你可惜衣服不可惜你腦袋嗎?”隋輕馳那時身上穿的是他的襯衫,手裡提著那件紅
t恤,舉起來說:“這衣服一扯壞就玩完了,在我腦袋上劃一刀,我完不了。”
“你是完不了,但別人會擔心。”
“誰?”隋輕馳問。
他瞄了一眼身邊的隋輕馳,知道他在明知故問,偏偏隋輕馳一臉的無辜,還好奇地睜大眼,好像他真不知道。
“隋輕馳,”他說,“你裝傻裝得特別假。”隋輕馳笑起來,把那件紅t恤甩在肩上,指了指自己耳朵,說:“隊長,你害羞時耳朵特別紅。”說完就轉頭走到前面了,傅錯至今記得那個笑,從十五歲到二十歲,在一起五年的時光裡,隋輕馳學會了最自然的笑。隋輕馳的笑總是讓他意猶未盡,也許是因為他老是笑到一半就轉過頭,笑到最燦爛時似乎就一定要離開。
後來隋輕馳買了那件骷髏t恤,倒不是因為那個骷髏頭很酷炫,而是因為顏紅得很像他舊情難忘的前t恤,而且剛好在打折。
隋輕馳走了有多久了?他下意識算了算,到今天是第五十四天。
迪倫顯然很喜歡隋輕馳,傅錯聽著對方唱《beautiful》,能從他的唱腔和颱風中受到隋輕馳,但終究只是浮於表面的模仿,一破音,不單是他,連ak和譚思都忍俊不
了。
給迪倫幾句鼓勵後,他們還是婉拒了對方,迪倫離開後,傅錯在收拾音箱,ak在背後吐吐道:“我覺得吧,錯哥你還是不能把目標定得太高了……”他說得很委婉,傅錯哪裡聽不出他的意思,背對著兩人點點頭:“我知道。”那天ak說想減肥,他們就又一起走了大橋,橋上人行道的寬度不夠三個人並排走,以往總是ak和譚思走前面,他和隋輕馳在後面跟著,雖然隋輕馳不怎麼說話,但在他記憶裡依然有很強的存在
,因為就算是他不說話的時候,自己好像也會注意他,會留意到他聽見ak講完某個笑話低頭偷笑,或者望著江面兩眼放空,又或者一陣寒風吹來,轉頭問他“冷嗎”,然後握住他的手揣進自己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