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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動作。不,地上還有一些眼看不到的塵埃,細菌,細胞,我踩到它們了,我踩著它們……蜀雪為什麼不抱一抱我呢?可以理解。他是他——一個獨立的個體,他不是地上隨便一粒塵,只能這麼被我踩著,什麼都做不了,他有他的大腦,他的靈魂,他的思想,他的過去,它們匯聚成現在他的他,主導他行為處事的方式。我要求太多了。他過來和我說話,問我要不要吃剩下的雞翅已經是他關心我的極限了。

細胞是不是還分為單細胞和多細胞?我不記得了,生物課上學的東西早還給生物老師了。

他路過甜品店會記得給秀秀買她愛吃的藍莓派,他照顧盒盒的媽媽,為她做手術存錢,他為馮芳芳守靈,一整宿一整宿地不睡。他有一顆愛人的心。這顆心他當然可以自己守著,想給誰就給誰。他不用給我。他不用管我。

我咬著香菸,菸。

蜀雪的腳也踩著我們的影子,離我的腳很近,就踩在我的手落下的陰影的邊緣。蜀雪往前走了一小步,我抬眼看他,一絲疑惑從他眼裡閃過。他抱住我。他抱住了我。

他問我:“這樣啊?”我的手壓在了蜀雪口,擠在我們兩人中間,我摸到他的外套,覺到他的心跳,砰砰,砰砰,有些快。他的外套太薄了,他該多穿點。他說:“香菸不要燒到我的頭髮啊。”我點了點頭,把雙手從我們中間解放出來,繞到他的背後,從嘴邊拿開了香菸。我夾著煙,看到小寶和s坐在花壇上望著我們這裡,小寶拱拱s,s在吃漢堡,一口接著一口。小寶偏過頭和s說了句什麼,兩人都笑了。

我不去看他們了,猛了下鼻子,我說:“小寶他們肯定看到我哭了,真丟人。”蜀雪說:“小寶他們肯定看到我抱著你,也丟人的。”他又說,“鼻涕不要到我的衣服上。”我說:“哦,那不讓你丟人了。”我說,“那你有沒有紙巾?”我沒鬆手。蜀雪說:“外賣盒裡有,有很多。”他也沒鬆手。他用手輕輕拍我的背。

他真好聞,像一截松木。我想和他去雨林裡徒步。我們用望遠鏡觀鳥,我們躺在長滿青苔的瀑布邊上坐愛。我就是會把他和“”聯繫在一起,我太低俗了,無藥可救。我想和他跳進瀑布裡,我們在水裡抱在一起,就像現在這樣,但是不要穿衣服。不穿衣服,肌膚貼著肌膚,演不講究燈光,不講究配樂,主人公永遠都在大喇喇的白光下纏綿的瑟情電影。

對啊,把他拍下來。用手機,用相機,用dv,用無人機,他要是走了,他還是會留在那些內存卡里,他要是走了,就讓無人機跟著他,讓我的眼睛跟著他,二十四小時跟著……不可能,無人機要充電,無人機的聲音很大,沒辦法不讓他察覺,可是讓他察覺了又怎麼樣,他可以在網上不給自己的臉打碼就張開腿摸自己,他的腿都摔斷了他還在想這件事,他要賺錢……賺錢的方法多的是啊,他空虛……那他可以找我啊,他隨便就能找到填滿他的人,沒必要找我……不過他會在好再來等我,好再來裡面拆得不像樣了,地下室裡都結出了蜘蛛網了,地上好多玻璃碎片,好多用過的安全,套。斷了電,斷了水。他在一間房間裡等我,也不是等我,我不出現的時候,他就用玩具滿足自己。我會讓他覺得滿足嗎?我對他來說足夠了嗎?

永遠不夠吧……

我抱緊蜀雪。

永遠都不會夠。

可是,我又有什麼資格強求他對我百分百滿意,因為我而百分百滿足?我也沒法給他百分百的東西,我對他永遠是愧疚摻雜著悔恨,我給他的是不純淨的,是成很低,雜質很多的鑽石,切割再美,再閃亮又怎麼樣?

他喜歡鑽石嗎?他喜歡什麼寶石?金的,銀的,鉑金的,他喜歡什麼樣的材質?

我買的是鉑金的戒指。他會喜歡嗎?

他留著舊手機,說明他對紀念品是有好的。

可是,那是能和他家人聯繫上的工具,血濃於水,一個人到最後還是要回家的。我不是他的家人。

我可以成為他的家嗎?我不知道,或許我可以,我去查一查,搜一搜,如何讓人有家的覺,他喜歡吃秀秀做的菜,秀秀的食譜我都還留著,我等會兒就翻出來,馬上開始學。

會有用嗎?還是他會覺得我莫名其妙,我們現在相處得已經很愉快了,如果我得太緊,他會走。

可是,我什麼都不做,他也會走……

要表達出來,要說出來。

可是,表達出來,說出來,結局就會不一樣了嗎?

我聽到自己的心跳。砰砰砰,砰砰砰,比他的快多了。他說:“你手機響。”我一怔,這才覺到外套口袋裡的手機在震,這才聽到手機鈴聲。我說:“應該是我媽媽。”他說:“她這麼晚找你,有急事吧。”我沒接。我抱著蜀雪,騰不出手。

我是一粒微塵,被一雙腳踩著,我掙不開。

我說:“她只是喜歡我和她彙報人生,她是領導,我是她科室裡的科員,唯一科員。”蜀雪問:“萬一是秀秀呢?”我說:“秀秀要是想找我,不會打電話給我,她會從……”我看向不遠處一片孤伶伶豎在夜裡的牆壁,它的身上長滿窟窿:像門的窟窿,像窗的窟窿。

我說:“她會突然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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