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435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了。

這麼似陀螺般不知疲憊地轉了好些天后,陸辭先等來的,卻不是太子的回覆,而是‘權通判秦州軍州事’的新通判。

當他聽得幕職官彙報時,那名新通判已輕車簡從,一路長途跋涉,從前個任官地抵達了官署門前。

陸辭不由一怔,面上只是雲淡風輕地點點頭:“我知曉了。”說起來,當初任汾州知州時,經王旦心挑選過的汾州由於過小,朝中並不重視,並未分派通判去,才讓他當初暢快大展身手,在屢作改革時未受到任何阻撓。

以至於他習慣了無人擅權約束,都將秦州有通判監察之事給忘了個光。

陸辭蹙了蹙眉。

儘管通判的官本位較知州的要低上不少,出身卻多是正統進士,且其職責主具監督質,往往靠年輕氣盛,就能讓知州深惡痛絕,卻又無可奈何。

若這位新通判是個強硬固執,思路保守的,當真有意與他爭權、從而故意處處為難的話,他雖能見招拆招,但難免束手束腳。

陸辭還沉著要怎麼同通判打道最為妥當,門忽就被叩響了。

說曹到。

來叩門的,多半就是新通判。

陸辭心念微動,將筆一擱,平靜道:“請進。”隨著門被輕鬆推開,進來一位身著青官袍的郎君。

他眉清目朗,年歲頂多剛過而立之年,角似笑非笑地微微翹著,眉梢上挑,烏眸中滿溢著盎然興致。

對毫無反應的陸辭,他將手中摺扇‘啪’一聲合起,走近陸辭跟前,一邊目不轉睛地盯著陸辭的眼睛,一邊故意以不甚客氣的口吻道:“陸知州可真是好大的架子,連通判前來述職,也不帶個面的?”陸辭終於回過神來,對這般‘挑釁’,僅是莞爾道:“若只是通判前來述職,頭的確是不必向我報備的。待明正經來官廳處理事務,再打照面也不遲。”

“不過,”陸辭慢悠悠地做了補充:“有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若來的是我多年不見的親友,那自得另當別論。”聽得讓自己心裡歡喜的話後,青衣官員再繃不住表情,哈哈大笑道:“方才能瞧見你百年難得一見的錯愕神,也不枉費我夜兼程,要趕在你知曉前到此的苦心了!”這位秦州的新通判,不是別人,正是自金榜題名後就被派往遙遠的夷陵任職,之後因道路過於崎嶇,偶爾才有寥寥書信來往的滕宗諒!

作者有話要說:註釋:1.軍士訓練:宋朝軍隊的軍事訓練,主要是教習使用武器進行格鬥和演練陣法。北宋前期實行的“更戍法”,也含有使軍士“均勞逸,知艱難,識戰鬥,習山川”的用意。南宋中、後期,隨著火藥兵器的逐漸推廣,教習火器的使用和陣法也必然成為軍事訓練的內容之一。

常訓練的基本方法是以鼓聲為節,“騎兵四習,步兵五習,以教坐作進退非施於兩軍相當者然”。從宋初開始,內外各軍都用此法訓練。這種訓練方式侷限於隊列訓練,雖然可以培養將士的組織紀律,但不符合實戰的要求。康定元年(1040),仁宗親臨便殿(延和殿)檢閱各軍練習戰陣。有人“上封事”提出,各軍只是教練“坐作進退”,雖然形式上“整肅可觀”,但“臨敵難用”,建議今後派遣官員檢閱陣法後,命令“解鐙以弓弩”。每營設置三種弓,從一石到八斗;四種弩,從二石八斗到二石五斗,依次閱習。

宋朝的武器以弓、弩為主。考核將士的軍訓水平,主要是看挽弓、弩的鬥力大小和箭的準確。所以,“上封者”提議命將士加強弓、弩的閱習。仁宗時編成的《武經總要》一書,也規定:“凡軍中教,先教親,次教遠。”[註釋]慶曆二年(1042),各軍士兵在軍訓時,以弓、弩擊的親疏作為賞罰,中“的”(靶心)者免除當月的各種差使,並且登記在冊;如軍校名額有缺,即依名冊遞補中“的”最多者。藉此鼓勵兵士練習弓弩。樞密直學士楊偕還建議,訓練騎兵只九鬥到七鬥三種弓,畫“的”成五道“暈”,擊者離開靶二十步,“引滿即發”,中者,看“暈”數賞給銅錢。騎兵佩帶劈陣刀,訓習時用木桿替代。仁宗採納了他的建議。慶曆四年,仁宗下詔命騎兵帶甲擊而不能出箭者,取消其坐騎而改授給本營武藝優等的士兵。

2.軍俸:沒找到神宗之前的薪水水平,就拿查得到的充數。

廂軍士兵的軍俸,從神宗熙寧四年(1071)起,規定河北崇勝、河東雄猛、陝西保寧、京東奉化、京西壯武、淮南寧淮,各給醬菜錢一百文,月糧二石,衣絹二匹、布半匹,冬衣絹二匹、綢半匹、錢一千文、綿十二兩。兩浙崇節、江東西效勇、荊南北宣節、福建保節、廣東西清化,除不給醬菜錢外,其他皆同上述六路。(《兩宋文化史》)(雖然我搞不懂為啥其他幾路單獨少了醬菜錢?難道是那幾路的軍士特別愛吃醬菜?)3.近兵器:宋代的長兵器以槍為主,其次為大刀、鉤竿、叉竿等雜式長兵器。短兵器除刀劍一貫保持著漢族傳統外,由兄弟民族互相而來的短兵器也為數不少。(《兩宋文化史》)第二百零五章原以為要小心應對的新通判,竟是自己的至好友,陸辭到驚喜之餘,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