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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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為自己簽署了死亡執行令。他一遍又一遍地對自己說,這事不能怪他,她是咎由自取。他從沒見過那個男人。他知道有這麼一個男人,六個星期前他就知道了。一些蛛絲馬跡告訴了他。有一天他回家,看見菸灰缸裡有一隻菸蒂,一頭還是溼的,另一頭還是燙的。他們家屋子前面的柏油路上有汽油滴,而他們並沒有汽車。那也不可能是送貨車,因此從這些汽油滴可以看出汽車在那裡停了很久,一個小時或者更長。有一次他還親眼看見過那輛汽車,當時他從兩條街區之外的另一條路上的公共汽車上下來,看見遠遠的轉角上停著一輛汽車,是一輛二手貨的福特。他回家時,她常常是慌里慌張的,似乎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在說什麼。

他假裝沒看見這些事情;他,斯塔普,就是這麼一種人,只要有可能藏匿,他從來不將自己的憎恨和怨氣形諸於。他在自己心靈的陰暗處培育這些憎恨的怨氣。這是一種危險的人。

如果他對自己坦誠的話,他應該承認,這個神秘的下午來訪者只是他給自己找的一個藉口,早在抓到她任何把柄之前,他就朝思暮想地要除掉她,過去這幾年裡,他心裡一直有個東西在催他殺,殺,殺。也許自從那以後,他就一直在醫院裡治療震盪症。

他沒有任何尋常的藉口。她沒有私房錢,他沒有為她買保險,他除掉她後得不到任何好處。他也沒有別的女人來代替她。她沒有與他嘮叨、爭吵過。她是個順服的、講求實際的子。但是他心裡那個東西不斷地嘟噥著殺,殺,殺。直到六個星期之前,他一直與之搏鬥,將它強行壓制下去,害怕和自我保存的因素多於良心上的自責。自從發現每天下午他不在家時,家裡就會有個陌生的男人來看她之後,心裡那股象九頭蛇一樣兇猛的殺氣就被釋放了出來,而且,他的心裡又產生了一種新的刺:要殺就兩個一起殺,而不是隻殺一個。

於是,從那天以後的六個星期裡,每天下午他從店裡回家時,都要帶回一點小東西,很小的東西,它們本身毫無害處,毫不傷人,即便有人看見它們,也不會起疑心——他有時候修表用的小段小段的細銅絲。每次一個小包,包著的東西除了爆破專家外,誰也認不出來。每一個小包裡的容量,如果點燃的話,都足以轟!像信號彈一樣燃起旺火。像那樣散放著,不可能燒死人,不過如果靠太近的話,也回灼傷皮膚。但是像他那樣將它們緊緊地進小盒子裡,進原先放在地下室裡的一隻肥皂盒裡,把它們擠壓到不能再擠壓的程度,那麼,整整三十六天(因為他星期天從來不往家裡拿這些東西)積累下來的這些東西的能量,那就另當別論了。別人決不會知道。這座不堪一擊的房子裡不會留下足夠的這些東西讓別人來辨別。他們會以為是陰溝氣,或者是附近地底下的一股自然氣。兩年前,在這座城市的另一邊,發生過同樣的事情,當然沒有這麼糟。他就是受了那件事的啟發才想到了這個主意。

他還往家裡拿了電池,那種普通的乾電池。只帶了兩節,每次一節。就這些東西本身而言,他從哪裡拿來那是他的事情。誰也不會知道他是從哪裡拿來的。妙的是他每次卻只拿這麼一點兒。被他拿走東西的地方甚至都沒有發覺少了東西。她沒問他那些小包包裡是些什麼,因為她本就沒有看見過它們,他每次都將它們藏在口袋裡。(當然,他回家時從來不菸。)但是就算她看見了它們,可能也不會問他。她不是那種愛問東問西的嘮叨鬼,她或許會以為那是手錶零件,他帶回家晚上加班用的,或是派別的用場。再說,這些天她自己也是魂不守舍的,試圖掩蓋有人來看她的事實,就算他把一隻老爺鐘抱來,她或許都不會注意。

嗨,更加糟糕的是,當她那雙忙碌的腳在底層這些房間裡不以為意地來回走動的時候,死神正在她的腳底下織著網。他在店裡修鐘錶,電話鈴響起來。

“斯塔普先生,斯塔普先生,你家屋子遭風襲擊了!”腦子裡一陣輕微痙攣,將事情那麼美妙地簡化了。

他知道她不打算跟那個不知名地陌生人出走,一開始他不明白她為什麼不這麼做。但是現在他想他得到了一個滿意的答案。這是因為他,斯塔普,在工作,而那個人顯然沒有工作,如果她跟他走的話,他無法供養她。肯定是這麼回事,還會有別的什麼原因呢?她也想要吃她的蛋糕。

這麼說來,他的全部好處就是讓她能夠頭頂一片瓦?哼,他要將這片瓦掀到天上去,讓它摔得粉碎!

說到底,他並不真得要她出走,這樣做並不能讓他心裡老叫著殺,殺,殺的那個東西得到滿足。它要除掉他們兩個,此外什麼都不行。如果他和她有個五歲大的孩子,他會把這個孩子也包括在屠殺的範圍內,儘管那麼點大的孩子顯然是無辜的。醫生會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並會匆忙打電話給醫院。但遺憾的事,醫生不是人們肚子裡的蛔蟲,人們也不會將他的心事釘在廣告牌上到處示眾。

最後一隻小包是兩天前帶回家的。現在,那隻肥皂盒裡已是應有盡有。兩倍這麼高的能量就能炸掉自家的房子。還足以炸碎街區周圍所有的窗子——不過那裡本沒有什麼房屋,他們住在遠離塵囂的地方。這個事實使他對道德品質產生了一種矛盾的看法,好象他在做一件大好事;他將摧毀的是他自己,而不會危及任何其他人的房子。電線已經放置妥當,為發出必需的火花而配置的電池也已安裝好。現在唯一需要的只是最後的調試,電路耦合,然後——殺,殺,殺,他心裡那個東西幸災樂禍。

今天是動手的子。

今天整個上午他百事不管,一心侍著鬧鐘。那是個只值一美元半的鬧鐘,但他對它的珍愛超過了對待別人的瑞士懷錶或白金鑽石手錶。將它拆開,洗淨,上油,撥準,再裝好,這樣它就絕對不會壞他的事,不會到時候不鬧,不會停止走動或發生什麼其他什麼故障。自己做老闆,自己開店,就有這麼一個好處,沒有人高高在上,對你說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他在店裡也沒學徒或幫手,會來注意他這麼專心致志地侍這隻鬧鐘,然後將這件事告訴別人。

平常子他下午五點下班回家。那個神秘的來訪者,闖入者,一定是從大約二點三十或三點到她認為他快回家之前這段時間裡在他家裡的。有一天下午,大約二點四十五分左右,天上開始下起雨,兩個多小時之後,當他走到家門口時,門前的柏油路上還有一大塊是乾的,剛剛開始被突如其來並且還在下著的大霧黑。所以他這麼清楚地知道她對他不貞的時間。

當然,如果他想讓這件事公開的話,他只要在這六個星期的任何一個下午比預定的時間早一點回家,與他們來個面對面就行了。但是他選擇了狡詐、兇殘的報復方法;他們也許會作出某種解釋,消弱他的意圖,剝奪他一心想做的那件事的藉口。他很瞭解她,他在內心深處害怕自己如果給她機會解釋的話,她真的會有一個說得通的解釋。害怕這個詞用得不錯。他想做這件事。他對把事情挑明沒有興趣,他興趣的是報應。這種蓄意培育的怨憤已經使他體內的毒素到了一觸即發的關頭,如此而已。如果不幹這件事,它也許還會潛伏五年,但遲早總要爆發的。

他對她常做家務的時間瞭如指掌,要在上班的時間溜回家一趟,而她又不在家裡,對他來說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她早晨打掃衛生。然後隨便吃一口她所謂的午飯。中午剛過,她就外出,採購晚餐所需的物品。他們家裡有電話,但她從來不用電話訂貨;她常對他說,她喜歡看到她將採購的東西,否則的話,那些商人們老是把劣質貨硬給你,價錢也由他們自己定。所以他把回家的時間選在下午一點到兩點之間,而且保證事後不出馬腳。

十二點三十分正,他用普通的褐紙將鬧鐘包起來,夾在腋下,離開了店鋪。他每天都是這個時候離店去吃午飯。今天他要遲一些回店,僅此而已。當然,他細心地將門鎖上;僥倖心理是要不得的,他店裡有許多待修待檢的名貴手錶。

他在下街轉角處乘上公共汽車,就像他每天真的回家過夜時一樣。這個城市太大了,不用擔心會有哪個汽車司機或乘客之類的人將他認出來。成千上萬的人夜夜乘坐這些公共汽車。你付車錢時,司機們甚至瞧都不瞧一眼。手一觸到你遞給他們的硬幣,他們就會捷地反手遞給你找頭。這輛車子實際上很空,每天的這個時候是不大有人外出的。

他在往常的那個站頭下了車,離他居住的地方相距三條漫長的郊外街區,所以當他購買房子時,實在算不上特別好的投資,後來附近也沒再造什麼房子。但是,在今天這個子,它可得到了補償。不會有鄰居在他們的窗子裡瞥見他在這個不尋常的時候回家,事後再回想起這件事。他要走過的三條街區的第一條上有一排一層樓的街面房,住著納稅人。另外兩條絕對空空如也,只是兩面各有一塊廣告牌,上面畫著的友好的人兒每天兩次朝他微笑。這些人的樂天神真是無藥可救;即便是今天,當他們就要被炸得粉碎之時,他們仍然齜牙咧嘴,傻笑著向人們傳達他們的意見和歡快的信息。那個滿頭大汗的禿頂胖漢正要痛飲不含酒的飲料。

“勞逸結合,強身健體!”齜牙咧嘴的混血洗衣女工正在晾衣服。

“不,太太,我只用一點雙氧水。”莊戶人的子在鄉下電話機旁回頭竊笑:“還在談他們新買的福特8型!”兩個小時之內,他們都將灰飛煙滅,他們沒有足夠的意識從那裡下來溜走。

“你們會希望你們能夠逃走的,”他腋下夾著鬧鐘,從他們底下走過時暗暗地說。

但問題是,如果有人曾在光天化之下走過三條“城市”街區而沒被人看見的話,現在他就做到了。當他終於到了家門口時,就拐上了短短的水泥人行道,拉開紗門,將彈簧鎖鑰匙進木製門內,進了屋子。她當然不在家裡,他事先就知道她不會在家,否則的話他也不會象這樣回家。

他又將門關上,走進藍幽幽、灰濛濛的屋內。從陽光普照的大街上走進屋裡時,一開始好象都是這種覺。她將所有窗子上的綠窗簾都放下了四分之三,保持屋裡的陰涼,直到她回來再將窗簾拉起來。他沒有脫掉帽子,什麼也沒做,他不打算在家裡久待。特別是一旦他將他帶來的這隻鬧鐘撥好時間,讓它走動之後。事實上,就連走回那三條街區,乘上將他帶回城裡去的公共汽車,也是一種寒絲絲的覺,因為他始終知道,在身後那一片寂靜中,某件東西將會滴答,滴答,儘管在兩個小時之內這事還不會發生。

他徑直走向通地下室的門。那是一扇結實的木門。他穿過門,將它關上,順著光磚樓梯走進地下室。當然,冬天裡,他不在家的時候,她不得不偶爾下來調節一下燃油爐,但是一過四月十五,就只有他隨時下來了,現在早已過了四月十五

她甚至不知道他下來過。他每個晚上都是乘她在廚房裡洗滌碗碟的時候溜下來幾分鐘,等她洗好好走出廚房時,他已經回到樓上埋頭看報了。將每次來的小包裡面的東西加進盒子裡已有的東西里,用不了多長時間。接電線花的時間較多,但是有一個晚上乘她外出看電影,他將電線接好了。(她說是看電影,可是看的什麼片子卻又支支吾吾說不清,不過他也沒問她。)地下室的梯子上裝著一盞燈,但是除了晚上,那盞燈派不了用處,光從水平的窗縫裡滲進來,那窗子從外面看緊挨著地面,而從裡滿看則緊挨著地下室的天花板。窗玻璃外罩著鐵絲保護網,由於沒人擦洗,玻璃上積滿了汙垢,簡直像是不透明似的。

那隻盒子,現在不再僅僅是一隻盒子,而是一架極度殘酷的機器,靠牆而立,挨著燃油爐的一邊,現在它已接好電線,裝好了電池,他再也不敢挪動它了。他走到它面前,蹲了下來,伸出一隻手撫愛地摸著它。他為它而驕傲,勝過他修好或裝配過的任何一隻名貴的手錶,說到底,手錶是沒有生命的。而這隻機器過不了幾分鐘就會產生生命,也許十分兇殘,但總算是有生命的。就像——生孩子。

他打開鬧鐘的包裝紙,把他從店裡帶來的幾件必需的工具攤在身邊的地板上。兩緻的銅絲堅地從他在盒子上鑽出的一個小裡穿出來,像某種昆蟲的觸角一樣嚴陣以待。死神將通過它們長驅直入。

他先將鬧鐘上了發條,因為一旦將它接上電線,他就無法安全地上發條了。他用一個專家的捷簡便的手腕動作把發條上到最緊的程度。他這個鐘錶修理師可不是白當的。在這寧靜的地下室裡,這咯啦啦、咯啦啦的聲音聽起來肯定不詳,照理這是一種充滿家庭氣息的聲音,通常意味著上,安寧,睡,安全;現在則意味著走向毀滅。如果有人在聽的話,一定會覺得是不詳之音。但這裡沒有別人,只有他自己。對他來說,這不是不詳之音,而是那麼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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