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有些緣分剪不斷理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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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扶着自己的老跌跌撞撞地起來,小林的小臉早就已經被憋得通紅。南歌看到站在辦公室門口冷着臉的boss李,她嚥了咽口水。都説這個老闆心情捉摸不定,好的時候能把你捧上天,壞的時候能把你踩死在地上。

南歌來這個公司兩年,還從來沒有跟老闆正面打過道。今天走了狗屎運,幸運地給了她這個機會。可是天知道,她一點兒都不喜歡這個看上去有些倒黴的機會。

boss李慢慢地朝南歌走去,南歌緊張地握住自己的手。周邊倒氣的聲音不絕於耳,顯然大家都已經知道這個老闆的脾氣了。

可是就在南歌緊張地想要找個地鑽下去的時候,boss李忽然拍了拍南歌的肩膀,笑了起來“小肖啊,最近上班表現不錯,加把勁啊。”南歌受寵若驚,她驚訝地看向boss李,她的老闆居然沒有罵她,而是誇她最近表現不錯?這到底是她聽錯了,還是她老闆口誤呢?

她看着boss李消失在辦公室裏。辦公室裏有一秒的安靜,然後砰的一聲,像是炸開了鍋一樣興奮起來。

小林上前抓住南歌的手興奮地直搖晃“南歌姐我太崇拜你了,我們老闆那麼難搞你都能搞定,我太佩服你了。”南歌不知所措,她撓了撓自己的後腦勺。她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明明她不是闖了禍了嗎,把辦公室的電話跟電腦摔得一團亂,怎麼她老闆就一點兒都沒説她呢?

她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沒燒啊。

南歌是在吃午飯的時候才聽到隔壁部門的員工説的,説是boss李今天跟沁爾房產談成了一筆大買賣,所以心情很好。南歌這才瞭解,原來是因為人民幣源源不斷地輸送進來了,怪不得她逃過一劫。

只是沁爾房產?南歌皺了皺眉。原來沈言來這裏,就是為了談這個生意的啊?

可是為什麼,g市離這個s市明明那麼遠,他怎麼會刻意跑來這裏呢。更何況如果她沒有記錯的話,談判這樣的事情一向都是由他的助理代勞的,怎麼也用不到他親自來吧。

“南歌姐,今晚在會展中心有個畫展,我來兩張票,我們一起去看怎麼樣?”俏皮的小林不知什麼時候忽然湊近南歌身邊嬉笑着説道。

畫展?她當然是聽説過的。s市的大街上,從一個月前就已經開始打起了廣告,新晉畫家非衣的全球巡迴畫展。這個非衣很神秘,似乎從來不在公共場合面。

南歌想了想,她不懂藝術,不過因為沈言喜歡,所以她從前也時常會陪着沈言去看那些大師的畫展。只是這些記憶都已經離她很遙遠了呢。

所以她也真的很久很久沒有去看過畫展了。因為除了沈言,她身邊的人沒有一個會有這麼高雅的品味。

南歌敲了敲小林的腦袋“無事獻殷勤,非即盜。説吧,又要我幫你什麼了?”小林大眼睛賊兮兮地轉了轉,挽住南歌的胳膊“南歌姐,那個財務的報表,那些小數字我實在看不懂,要不你幫我做一下?”果然,這小妮子才不會這麼好心把這麼難得的畫展門票送給她。不過就是做一做報表而已,她也樂得接受。

她朝小林做了個ok的手勢,小林誇張地一把抱住南歌,在南歌臉上一陣猛親。

南歌忽然發現,她跟這些小朋友之間還真是有些距離了呢。

漸漸暗了下來,南歌手裏揣着兩張畫展的門票發呆。那個死小林,明明説好了一起去的,可她居然過河拆橋,下班的時候説是男朋友有約要急着趕過去,於是匆匆忙忙地把兩張門票到她手裏就逃跑了。

兩張票,一個人。南歌盯着手裏設計得十分緻的貴賓票,這個覺就好像是,兩個人的電影票,後來男的不守信用離開了,就只留下女的在電影院裏坐在情侶座上黯然神傷。

當然這個比喻十分不恰當。

南歌笑了笑,既然註定孤獨,又何必要去在意那些温暖。

南歌到達會展中心的時候剛好是七點半,不多一秒也不差一秒。會展中心的門口是大大的廣告圖紙。很奇怪的是,所有的廣告裏,獨獨沒有這個畫家主人,非衣的影子。南歌問過小林這個問題,小林一臉崇拜地説,人家那是視名利為糞土。

然後南歌很鄙視地回了她一句,視名利為糞土的話,他連門票都完全可以不用銷售。

可小林又來了一句,那可不行,人家雖然是畫家,可好歹是要吃飯的。

南歌記得最後她還是被小林鄙視了個底朝天,小林走之前説的最後一句話是,南歌姐你也太老土了,你以為還是文藝復興那時候,畫家都得被餓死才叫畫家啊?

南歌挫敗地搖了搖頭,其實對於牆面上掛着的那些畫,南歌大多是看不大懂的。雖然跟沈言相處近二十年,但南歌一點兒都沒有被沈言的藝術細胞所染。從前去看畫展的時候,都是她看,身邊的沈言替她解説。可如今,相同的場景,身邊的位置卻空蕩蕩的。

南歌沿着水藍的小道慢慢往前走去。來的人並不多,但大多數都是高端人士,南歌看得出這個非衣的畫似乎極受他們的喜愛。看這些人的穿衣打扮就知道,都是有修養有品位的人。

可是南歌怎麼也沒有想到,在水藍小道的盡頭,掛在最中央的那幅被裝飾得極為緻的畫,卻是從前她真真切切看到過的。

畫中的女子漆黑的長髮隨意地散落在肩上,白皙的臉上泛着淡淡的紅暈,笑容中有着少女時候的羞澀和靦腆。那個笑容,把南歌的心一點點撕成碎片。依舊如三年前看到的那幅畫一樣,畫中的女子沒有眼睛,姣好的容貌上因為沒有了最重要的眼睛,而變得不那麼完美。

那是南歌。畫中的女子,是很久以前的南歌。那個會純粹地笑着,會抓着沈言不放的少女南歌。可是沒有眼睛。

南歌握着皮包的手心漸漸冒出冷汗來。她是在這一刻才知道,神秘的新晉畫家沈言就是非衣,非衣就是沈言。

她轉過身,落荒而逃。如果,她早幾個小時,或者早幾分鐘知道這個事實,她絕對不會踏進這裏一步,徒增傷而已,又何必把自己好不容易隱藏起來的傷口再暴出來呢。

原來,沈言來s市,並不真的只是為了跟她們公司合作的合約,更為了這個畫展,以非衣的名字舉辦的巡迴畫展。

畫展後台寬敞的辦公室內。沈言懶懶地倚在皮質沙發上,手裏的紅酒越漸香濃,他放在鼻尖聞了聞,一股香濃味不自覺溢滿鼻尖。

三年,又一個三年。可他改變了很多呢。現在的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個老總,而不是畫家。在很多人的眼裏,現在的沈言,年輕能幹,多金,並且長着一張足以倒萬千女子的臉。可是他只想知道,在她的眼裏,自己已經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了。

從三年前接管他父親的公司以來,沈言已經極少再穿着隨便了。這兩年,西裝筆,已經成為他的習慣。他習慣在聚光燈下的生活,他習慣每天被人無休止地奉承合,他習慣用冷漠來偽裝自己心裏築起的防線。卻惟獨無法習慣,身邊沒有了那個她。

沈言一直想問南歌,三年前,若是他沒有説出那句再見,她是不是就不會那樣義無反顧地消失在自己的生命裏了呢,是不是自己的那句再見給了她足以逃開的機會,所以一夜之間,他們曾經的公寓人去樓空,除了那隻曾經送給過她的戒指,什麼都沒有留下。他在那間公寓裏,甚至找不到任何有關於南歌的東西,她走得這樣決絕,不給他任何抓住她的機會。

沈言記得那個時候,靈魂像是被去了一般,心裏空落落的像是遺失了自己最寶貴的東西一般。

他把南歌丟了,他把自己放在心裏二十年的那個女子丟了。他讓她在情上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讓她變得身不由己,陪着他玩了這一場註定輸的愛情遊戲。

可是如果讓他再選一次,他一定還會那麼做。因為他放不下,從抓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起,他就從來沒有想過要放開。

三年了,他幾乎走遍了所有的城市,可記憶裏的那個身影,卻像是忽然人間蒸發了一般,再也找不到。他問蘇玲,蘇玲只搖頭,哭得狼狽不堪。他問蘇蘇,蘇蘇同樣沉默以對。然後,他把最後的希望寄託在了林採風身上。

可是沈言沒有想到,就連南歌的母親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兒究竟走向了哪裏。

他將紅酒一仰而盡,煩躁地解開領帶。今夜夜空很漂亮。他起身走到窗前,晚風吹過他略微泛紅的臉龐,吹去一臉的倦意。

其實那麼久了,他真的有些倦了。那些你追我趕的遊戲,已經開始漸漸不適合他了。

然而,沈言的眼眸,在漆黑的夜晚看到那個白身影的時候忽然眯了起來。那個白身影,太過眼,甚至是記憶中一模一樣的瘦削。

沈言發瘋似的衝出後台。這一次他絕不會看錯,那個住在自己心裏那麼多年的身影,怎麼會那麼真切地出現在自己面前。沈言幾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南歌。

那麼早上的時候在boss李的公司聽到的那聲南歌姐,也確定是在叫她無疑。

沈言的心被欣喜充斥得彷彿要滿滿溢出來了。

他跑到會展中心外的馬路上,看到那個白身影上了出租車。他想也不想地衝上去,在那輛車前進的路上站定。

臉上,是幸福的笑容。這一次,他不會再讓她那麼容易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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