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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代国返燕。

不过,从情理上来说,心头总是有些怪哉。

姬洛叹息,道:“子章兄,为何谋之一事,被你说得如此坦!”

“有何不得坦?”燕凤掸袖反问,不但巧舌如簧,且还颇有几分架势,“你们江湖人就是子直、一筋,我是读书人,又不是害人,这叫君子有道,互利互惠。”心中憋着一股气,姬洛说不清也吐不快,但他好像隐隐碰到了现实的壁角:不论是江湖还是朝堂,好像这个世道,没有人能真正干净到独善其身,本以为出了一座小村,便入了大世界,做个恣意游侠儿,行得是顺心事,却没想到,所有的规则都是强者书写的,而书写的过程,还异常血腥。

真是这样,那侠义二字该如何写呢?

看他还犯傻,燕凤忍不住折回去,在他脑门上不轻不重拍了一下,没好气地教训道:“走吧,我们要在天黑之前赶到最近的驿站,看你的样子从来没来过草原吧,夜里有狼,专叼你们这样细皮的小子哦。”燕凤一路唬他,说草原的狼群有多可怕,骁勇的猎手以屠狼为荣,训练有素的狼骑寻常的马匹见着都得绕道走,如果是只身被围,基本上只能等死。

他说得唾沫横飞,又讲到他的老家代郡,不回忆起当年代王聘他为臣时候的情景。

说到是那代国国君摆了十足的排场,派人以礼相邀,然而燕凤却毫不犹豫推辞,就在众人欷歔叹可惜之时,拓跋什翼犍做了一件令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他派兵包围了代郡,扬言燕凤不出城相见,他便屠尽此地。

姬洛听完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等阵仗寻常人恐怕几百年也不曾听闻,国君能做到这等地步,当初自己怎么就觉得,眼前这个人只是个普通的文士呢?

————翻过碧草坡儿,眼前,是比邙山草场更宽阔的丰茂大地。

碧滢滢的湖泊像块致的翡玉,没有半点杂回时天上的飞鸟落下来,点破一丝涟漪,开的是上下动静两幅画。

湖泊对岸有牧羊人,窝在背风的土窝子里打瞌睡,一只吃的大肥羊用嘴巴,拱翻了他的帽子。再往北边去,草刚冒了头,有健硕的马儿奔跑过,几个威武的成年男子一路跟着,想要寻到野马群,套得一两匹好马好回族中吹嘘,再拉到市集,卖给达官贵人,挣些真金白银。

自那入了代国国境,两人寻了处驿站,姬洛拿燕素仪留下的最后一点钱财换了身衣裳,买了点干粮往代国国都云中盛乐城去,没几,哥俩便了路。

就近寻人问路时,碰上了一家往东迁移的牧户,家主人热情好客,便顺带捎上一程,送他们出平原。

此刻,姬洛躺在牛车上的羊卷里偷看美景,眼中映出的是青青穹苍。燕凤指着出的方向,心意气:“时候早了些,等到了夏天水草丰茂,牛羊遍山,群鸟飞舞;时至孟秋,沿着云中川百二十里,多是野马饮水,灵鹿戏蝶,那才叫壮美!”

“燕先生,阿妈说你们要去云中盛乐城?”问话的是牧户的小女儿,名叫南珠,生得甜美可。除此之外,这家夫俩还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都已成年,而南珠的姐姐早远嫁了城中。

南珠平时帮着家里做些闲活,此刻正好抱着装针线的皮筐往车马前赶,路过姬洛他俩所在的牛车时听到燕凤说的话,忍不住嘴,话语间还不停拿目光往姬洛的脸上觑看。

代国地处最北,不同燕国占据关中,汉人往来颇多,便是半年也难看到一个姬洛这般水灵的小公子,因此多了几分眼缘。

“小南珠也想去吗?”燕凤反问道。

“不是的。”南珠立刻摇了摇脑袋,噘着嘴道,“若你们去国都,那么再一我们就要分开了,就再也听不了故事了。”南珠不识字,却喜听些史事,姬洛一路上恩夫俩的好心,得空时便给南珠说故事玩,好在鲜卑话都差不多。目下见她一脸难过,姬洛坐直身子,拨了拨她的头发,笑道:“你今儿想听什么故事?我现在说与你听。”

“姬大哥,你忘真大!昨儿个文姬归汉的故事还没讲完呢!”南珠大咧咧笑了,脸上出两个梨涡。

听见声笑语,车马前传来妇人的喊声,“南珠儿,明年就定亲嫁人了,别老着你姬大哥,女孩儿家家的听那些有什么用,你阿爹的袄子刚才被车辕划破了,你赶紧给补上。”南珠没法子,只能又跑到前头去拿衣物。

姬洛蓦地也丧失了兴致。他总觉得自己应该为南珠说点什么,可又没个开口的立场,只耷拉着头有些打蔫。燕凤跟着他身边躺下来,姬洛笑了一下,开起玩笑:“子章兄莫不是也想听故事。”

“非也。”燕凤拖长调子故意调侃他,“你看,文姬归汉,吾亦归国,姬兄弟可是归乡?”姬洛盯了他一眼,默然不语。燕凤叹了口气,继续说:“你返燕,跟我不是一条路,我们也要分道扬镳了。”姬洛强扯出一个笑容,道:“也不知道后还有没有机会到代国来。”

“诶。”燕凤忙摆手,突然直起身子,看着天边霞,少了几分书卷气,多了些深思,“有些话,说不得。”姬洛疑惑。

燕凤正道:“鄙人自幼研习谶纬,那峪岭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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