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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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祥一个字也不提儿子,但金嫂看得出来,除了尊严作祟,他够伤心,够难过,也够想儿子的了,常常,夜深了,还见他卧房的灯亮着。

别说一个做父亲的会思念儿子,就是金嫂,也夜盼着,盼着那个从小衣食有人照顾的孩子,突然提着箱子,坐到饭桌前,挑这挑那,扒两口饭,摆下筷子。

程多伦从小就偏食,吃的分量比一个怕胖的女孩还少,现在一个人在外头,又没人催着,三餐饭,怕要忘掉两餐。

金嫂不能想到这些,从出娘的第一秒,自己就抱住了这个孩子,二十二年了,多少的岁月,纵使是一只花瓶,一个瓷器,一件衣服,这份情,也深了,何况是个人,而且是个很不坏的男孩。

在这个家,金嫂扮演的,不止是一个管家,一个佣人的角了。二十多年前,死了丈夫,就在程家了,儿女全在大陆,跟着程家到了台湾,程家的信赖,使自己成了程家的一份子,程太太去世后,大小事情,更是自己一手拿主意。

要程子祥开口去找儿子,那是不可能的,这位早年丧的老主人的牌气、个,金嫂清楚透了。

没有和程子祥商量,金嫂这个旧式女人,凭着老式道德观,大声大气的跑到舒云那里,一点也没想到,自己是在拜托别人帮忙,嗤之以鼻的,摆出正派人的姿态。

“我不是来求你,你要清楚,今天小伦所以会跟他爸爸闹意见,一个人搬出去,你要负大半责任。”舒云这个寂寞、空虚而可怜的女人,到底是明理的,金嫂鄙视的目光,舒云谅解的待以诚挚。

“多伦搬出去多久了?”

“一个多月了。”金嫂看也不看舒云。

“你要我做什么?”舒云把一杯茶,恭敬的摆在金搜面前,坐了下来。

在这个女人面前,金嫂有高一等的自尊,这个没念过书,却有一脑子旧观念的老太太,她实在觉得自己的人格,足以站在眼前这个作家上面。

“倒不是我要你做什么,我刚才已经说过,今天小伦跟他父亲闹到这种田地,你是负大半责任的,打从小伦被你留在你这写什么小说开始,我们小伦就跟以前不一样了,我想,小伦以前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大概也清楚,这是用不着我讲明的。”金嫂故意停了停,鄙视的看舒云一眼。

“小伦这孩子,有时候是非都不懂得分辨,关心他的人哪,他听不进他们的话,外人呢,他反而听得进。”金嫂蓄意的叹了口气:“也不晓得这个时代是怎么变的,好了,别的话,我也不说了,前面我讲了,外人的话,小伦有时候反倒听得进,所以我就想到你,你去劝劝他,不要再跟他爸爸呕气,有什么事,搬回来好商量。

那个孩子在家就不大吃东西,现在天也凉了,衣服他也没带多少,万一出个什么差错…”那份站得高人一等的人格与自尊,这时候也忘了保持,老泪一来,金嫂恢复了几十年的样子。

“他被照顾惯了,现在一个人在外面,要钱没钱,要吃没吃,也不晓得变成什么样子,都怪那个从监狱里逃出来的女孩,谈什么恋,伤都没好,就成天在一块。”这会儿,金嫂忘了开始是在怪罪舒云,一股脑的把责任在罗小路身上。

“这个恋一谈,惹火了我们老爷,着小伦把那姓罗的女孩送走,否则他就报警,也不知小伦中了什么,把姓罗的送进监狱回来,一句话不说,就整理皮箱,你看看,这是什么话,简直——简直——”金嫂伤心极了,掏出手帕,拭去老泪,缩缩鼻子,刚刚忘记保持的自尊与人格,又重新展了,只是不再那么嗤之以鼻。

“反正,这件事,你多少也应该负点责任,找到小伦,要他回家,不要再呕那个孩子气,叫大人难过。”

“多伦现在住哪你晓得吗?”

“我怎么晓得他住哪?”金嫂这会儿气焰又升不上来了:“我一个老太婆,大字一个不识,学校那么大,东南西北也分不清,怎么找?”舒云点了烟,深深进一口。

金嫂的自尊与人格,又随着旧道德张开了,不顺眼的把脸一撇。

“这样吧,你先回去,找到多伦,我跟你联络。”

“你可要劝劝他呀,不光是找到就好了。”

“我知道。”舒云又出一口烟,点点头。

“那我走了,这件事就给你了。”送走金嫂,舒云把身子埋进沙发,一烟接着一烟,烦恼程多伦,也烦恼被挨了揍就再没到台湾来的陆浩天。

☆☆☆wwwnet。net☆☆☆wwwnet。net☆☆☆找到了工商管理系的教室,一间间找,终于看到程多伦了,那张原本稚气,营养而红润的脸,令舒云吃惊的不敢相信,瘦干而黑,一条脏兮兮的牛仔上面,搭了件短袖衬衫,已经是秋末了,纵使是白天,也是凉凉的需要件长袖薄衫罩着。

这个小男孩,是金嫂说的,他被照顾惯了,没人提醒,连季节变了都不晓得。

舒云摇摇头,心底一阵一阵的难过。

等了有半个钟头之久,下课铃响了,舒云从走廊那头走到教室门口,夹在同学中的程多伦,走在最前面,步子迈的好快,像在赶什么似的。

舒云轻轻走过去,走到急促的程多伦面前,站着。程多伦一抬头,手上的书,差点落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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