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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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了,快来不及了!”过了一个漫长而惬意的暑假,开学第一天,冯晓澄就迟到了。

她背着一只蓝大背包,急急忙忙奔过长廊,快步跑进教室里。

她找了最后一排的位置坐下,伸手拢过略为凌的发丝,手上一枚样式简单的白金戒指,在斜映进来的光照耀下,散发出闪亮耀眼的银光芒。

那是她的结婚戒指。

半个月前,瞿亚焱带她到美国西岸旅行,不但造访了名人汇集的好莱坞,还去了远近驰名的环球影城、星光大道,实现她毕生的梦想。

之后,他带她游遍旧金山ˉ地牙哥当地的风光,最后还到拉斯维加斯体验赌场入夜后的繁华与奢靡。

就在那里,她在瞿亚焱的半哄半骗下,在当地的小教堂与他订下终生。

回国前,瞿亚焱陪她到洛杉矶的蒂芬妮珠宝店挑选婚戒,她舍弃他替她挑选的五克拉方形长钻,坚持要一只样式简单的白金戒指。

这个戒指没有多余的装饰点缀,只有三颗二十分的白钻镶在戒圈内侧,别人光看外表,本不知道戒指内圈藏了三颗光华璀璨的钻石。

她不是一个炫耀的人,旁人如何看待她的结婚戒指,她一点都不在意。而且她认为婚戒的价值并不在于钻石的大小,而在买戒指给她的人情意有多少,所以即使旁人看不出戒指的价值,她还是珍不已。

“晓澄,你迟到了呀?”身旁的同学悄悄递来关心的问候。

“是啊,不小心睡过头。”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

新婚嘛!难免睡迟了。

“咦,你买了一个新戒指呢!”同学好奇的探过头来凑近打量。

“嗯。”她羞红粉颊,没有解释这是一只婚戒。

“样式看起来…呃,有点普通耶。”同学老实的说。

“因为我不喜太花俏的样式嘛。”同学的评论她并不觉得难过,因为她知道这是自己想要的。

很快的,两节课过去了,转眼已是用餐时刻,她摸着饥肠轮轿的肚皮,在脑中认真思考:到底是吃排骨饭好?还是吃腿饭好?

忽然,走廊外传来一阵喧哗声,接着是几位女同学高分贝的尖叫:“哇…是瞿亚焱耶!”

“真的是他,好帅喔!”

“在哪里?我看…”大家像看明星似的,将狭长的走廊挤得水不通,尤其以女同学最为疯狂动。

亚焱来了!

冯晓澄忽然有种不祥的预兆,眼皮一直跳个不停,眼珠一转,立即背起大背包,想以最快的速度从后门溜走,不料小手还没碰到门把,后头就传来瞿亚焱冷低沉的质问。

“你要去哪里?”冯晓澄回头一看…啊啦!他已进在眼前。

“你…你来做什么啦?”她无措地抓抓头发,神情羞赧的低嚷。

“送便当啊!”瞿亚焱晃了晃手中温热的饭盒。

“这是老公亲手做的心便当,你可要全部吃光光喔!”

“老公!”

心便当!”一旁围观的同学全像被雷劈中似的,纷纷发出不敢置信的尖叫声。

冯晓澄也想尖叫,她抱着头低声哀叫,恨不得马上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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